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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最高仲裁法院将加强与亚洲的协作
俄新网 来源:2006-08-11 俄新网 2010年05月13日

 2006-08-11 俄新网

  俄新网莫斯科8月11日电 记者玛丽亚·恰普雷金娜报道:俄罗斯最高仲裁法院人士向俄新网记者透露,俄罗斯最高仲裁法院代表团于8月11日至19日访问中国。该代表团由最高仲裁法院第一副院长叶连娜·瓦利亚维娜率领。

  据俄罗斯最高仲裁法院人士说,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参加有关俄罗斯、中国和独联体各国司法领域合作问题的会议,这次会议于8月11日至14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

  即将前往中国出席会议的俄方代表认为,这次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会议应该为巩固地区合作的法律基础注入新的动力。

  俄罗斯最高仲裁法院人士指出:"国际经贸合作的法规属于俄罗斯最高仲裁法院管辖范围。此外,我们部门很早就开始了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成功合作。因此参加这次会议的建议得到俄最高仲裁法院领导层的积极响应。"

  俄罗斯最高仲裁法院还表示,会议结束之后俄罗斯代表团将前往北京,在那里逗留几天并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同行们会面。此外,他们还将参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预计,俄罗斯代表团成员还将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举行会晤。他们将主要讨论双方在司法领域的相互协作问题。

  俄罗斯最高仲裁法院强调,这个议题完全符合国际诉讼程序的新方针,这个方针在于建立与外国法院的直接联系。俄罗斯最高仲裁法院还强调,与亚洲的相互协作是其首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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