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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美俄有关削减战略武器的条约
来源:2009年04月25日 新华网 2010年04月28日

2009年04月25日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 背景资料:美俄有关削减战略武器的条约

  美国和俄罗斯24日在意大利首都罗马就削减战略武器举行初步会谈,会后双方均对会谈成果表示满意,并表示两国近期还将举行实质性会谈。

  从上世纪80年代起,美国和苏联(1991年苏联解体后是俄罗斯)就削减战略武器举行了多轮谈判,并签署了多项条约。

  1991年7月,美国和苏联领导人签署了《削减和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又称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条约规定双方在条约生效后的7年内把进攻性战略武器削减约30%,届时每一方所拥有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潜艇发射弹道导弹、重型轰炸机的总数不得超过1600件,其携带的核弹头不超过6000枚。受苏联解体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一条约直到1994年12月才正式生效,有效期15年。

  1992年初,美国和俄罗斯两国总统分别倡议在第一阶段条约的基础上签署进一步削减战略核武器的条约。1993年1月,美俄双方签署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条约规定,美俄部署在进攻性战略武器上的核弹头总数将分别削减至3500枚和3000枚,并销毁所有分导式陆基洲际多弹头弹道导弹。然而,由于多种原因,该条约一直没有生效。

  2002年5月,美国总统布什和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斯科签署《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又称“莫斯科条约”。条约规定,到2012年年底之前,美俄双方将各自的进攻性战略核弹头削减到1700枚至2200枚。该条约2003年6月正式生效后,美国和俄罗斯代表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商讨条约执行情况。

  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将于今年12月5日到期,但美俄双方一直未能就这一条约的替代机制达成一致。今年4月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伦敦举行会晤后表示,美俄双方将“立即开始”就新的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进行谈判,争取在条约到期之前达成一项“内容广泛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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