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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修订《油气资源法》

商务部 来源:2005-08-25 2005-08-24 驻土库曼经商处

  2005年8月22日,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签署总统令,批准对1996年12月30日土议会通过的《油气资源法》进行修订。该法主要变动有:将“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或康采恩”字样均改为“土库曼斯坦油气工业和矿产资源部”;在里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方面,明确了“土库曼斯坦油气工业和矿产资源部根据土库曼斯坦内阁主席(即总统本人)的决定代表土方与外国公司签订产品分成协议。”

  此次,土政府对《油气资源法》进行修订,强化了总统对资源开发的绝对控制权,提升了油气工业和矿产资源部在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地位。根据修订后的《油气资源法》,该部除负责制订政策外,还将负责吸引外资、大型项目招投标、对外签订油气区块开发协议等工作。同时,该法削弱了油气生产和贸易企业(各康采恩、国家公司)的权力,通过撤换这些企业的领导,土总统希望抑制腐败滋生,为对外经济合作创作公平、透明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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