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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石油工程服务环境及对策探讨

薛先棣 来源:2011-08-03 《国际石油经济》2011年第6期

(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摘 要:哈萨克斯坦石油工程服务市场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但由于哈国政策、法规环境变化和调整较大,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在哈外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面临较大挑战。作者基于哈国实际工作经验,对影响中资石油工程公司业务的哈国法律、国家行政管理、商务和自然环境条件进行了分析,重点介绍了哈国新《税法典》、新《资源行业采办规定》、《地下资源法》和劳工许可规定及其给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带来的影响,并结合当前最新变化,对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在哈国开展业务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哈萨克斯坦;石油工程服务;政策;法规;变化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哈国)国土面积为267万平方千米,拥有剩余探明可采石油储量55亿吨,居世界第7位。未来5年,哈国计划将石油产量从8000万吨增加到1.6亿吨,天然气产量由350亿立方米增加到450亿立方米。

  众多石油天然气业主公司(哈萨克国家石油公司、Tengizchevroil、AgipKCO、KarachaganakPetroleum 公司(KPO)、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信集团等)计划实施大量勘探开发工作,例如里海卡什干油田的开发建设就将投资超过1000亿美元。但哈国现在的输油基础设施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如果没有新管道投产,运输能力将会成为开发新油田和增加石油产量的主要瓶颈。因此,未来哈国石油工程服务市场潜力巨大。

一、哈国石油工程服务环境条件特点及影响

  总体来看,在哈国进行石油工程服务,具有当地化要求高、政府检查活动多、技术标准和使用语言种类多,以及自然气候条件较恶劣等特点。

  1. 石油工程服务法律环境变化及影响

  哈国法律变化频繁是经营者经常要应对的棘手问题。为了支持哈萨克斯坦本国企业和增加本国居民就业的机会,最近两年哈国《开采地下资源作业中物资、工程和服务采办规定》(以下简称“新《资源行业采办规定》”)、《地下资源及地下资源使用法》(以下简称“《地下资源法》”)以及有关劳工许可方面的立法均进行了重要修改。这些法律规定的变化,将对在哈的外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1)采办法律规定变化及其影响

  1)关于当地公司的规定。2010年6月24日,哈国通过的《地下资源法》规定,无论公司的成立者是当地人,还是外国人,只有当地员工数量占公司所有员工数量的比例达到95%以上,才被认定为当地工程或服务公司。外方员工指获得劳工许可的人员,持商务签证人员不包含在内。在油气业主石油工程服务招标中,当地工程或服务公司的投标价格可比外国公司优惠20%。

  2)“分段”招标规定。新《资源行业采办规定》,不允许油气业主公司对石油工程服务进行笼统的、整装项目招标,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办需要根据采办类别和地点进行分标段招标。例如,需要将油田地面建设项目的设计、采办和施工分开进行招标,甚至对其中的道路、输变电内容单位工程进行单独切块招标。

  3)石油工程服务项目业主保函要求。新《资源行业采办规定》要求,投标保函不超过招标项目合同价格的1%;履约保函不应超过合同总额的3%,当地公司不需要提供履约保函。保函要求远低于一般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的10%,这为没有能力开具大中型石油工程服务项目履约保函的当地中小型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增多了项目竞标机会。

  4)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变更主要工作量。新《资源行业采办规定》规定,不允许对已经签署的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变更和补充,包括提高采办、工程和服务的总量和单价。

  5)政府对油气业主服务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油气业主公司的石油工程服务项目招标要公开透明,招标评标过程相应文件需要有招标小组人员的签字,招标评标过程需要留下相应的录像资料,签订的石油工程服务项目合同也必须在地下资源开采作业所需采购、工程和服务网站名录中发布。如果油气业主公司违反新《资源行业采办规定》的规定,投标商可以根据哈萨克斯坦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权对油气业主的行为进行起诉。对于情节严重的油气业主公司,政府有权取消其油气区块的开采权。

  新《资源行业采办规定》给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带来较大的影响。目前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员工队伍中当地员工比例为55%85%,远低于95%的比例,而新《资源行业采办规定》的规定将整体项目切块和“分段”招标、相关保函要求低、最低标价中标等,使得哈国当地中小型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可以大量地参与投标,对于一般的技术含量不高的石油工程服务项目,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的投标价格要低于“当地公司”20%才能中标。因此,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在一般的技术含量不高的石油工程服务市场已经缺乏竞争优势。

  (2)外国劳工许可政策及影响

  1)劳工许可政策趋紧。2010年12月30日,哈国通过“关于2011年引进外国劳务配额的政府法令”,外国劳务配额确定为“不得超过哈国现有劳动能力人口的0.85%”,哈国现有人口1640万人,其中约850万 900万人属“有劳动能力人口”。据此计算,2011年哈国允许接纳的外国劳务人员总数不超过7.2万 7.6万人。

  哈国给外国人发放的劳工许可分四类:一类为企业领导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经理、技术总监、总工程师,总设计师,总工艺师,总能源师,总冶金专家,总建筑师,总地球物理学家等,要求高等学历,在类似工作岗位上工龄5年以上;二类为中高级专家,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等;三类为熟练工人;四类为季节性农民工。2011年2月26日起生效的《引进外国劳动力配额、许可、颁发条件和程序规定》对外国人在哈国取得劳工许可条件更加苛刻,数量更少,2011年12月31日后,一类劳工许可数量不能超过公司一类员工总数的30%、二类和三类劳工许可数量不能超过公司同类员工总数的10%。

  2)劳工许可办理程序复杂。外国人在哈国申请办理劳工许可的程序复杂、时间长,先后包括以下程序:一是学历(俄语版)公证、认证,认证必须到外国人本国外交部及哈国驻该国大使馆进行认证;二是在两份哈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拟申请劳工许可岗位的招聘广告;三是给政府部门提供当地雇员信息以及商谈特殊条款;四是给劳工许可人员办理保函;五是办理签证号;六是在哈国驻该国大使馆贴签。整个申办过程需要3 6个月。

  由于哈国劳工许可政策趋紧且办理程序复杂,加之哈国管理人才和职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今后在哈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将面临人力资源匮乏的困难,这可能给项目执行带来较大影响。

  2. 财税规定及影响

  根据哈国2009年1月1日生效的新《税法典》,哈国石油工程服务公司的税收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值税。几乎所有交易(包括租赁)都存在增值税,税率为12%。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也是12%,税基为进口货物的清关价值和海关关税之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减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按照年度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金额的20%征收,税收原则与中国相似,只是存在税率与法定扣除项目的不同。

  3)关税。税率通常每年调整一次,从价税率为5% 30%不等。大约95%以上产品从价税率为0 15%,钢材类建设物资的进口关税为5%15%不等,取决于物资的类型。

  4)个人税负。拥有劳工许可签证的外国人员工资附加税有:个人所得税10%、社会税11%。当地雇员个人征税内容:个人所得税10%、社会税6%,养老金10%,社会保险5%。以上税率计税基数不同,总共约占工资总额的30%。

  5)非侨民所得税。非侨民所得税是指在哈国境内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但从哈国取得收入的非常住法人或个人缴纳的税,税率为20%。国际间的材料采购合同不征收非侨民所得税。取得商务签证的人员在哈国发生的所有费用需要缴纳20%的非侨民所得税,并且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抵减项目。

  6)红利税。税率约5% 15%,按照税后利润的金额,在利润汇出哈国境外时缴纳。

  在现行税制下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由于劳工许可的限制,中资公司很大一部分人员采用了商务签证的办法来哈国执行项目,这部分人员的工资不能进入外帐成本,因而企业形成了较高比例的虚利润,而且还需要支付企业所得税和红利税后才能汇回中国。

  3. 政府行政管理环境

  哈国政府行政管理的特点之一是检查名目繁多。哈萨克斯坦总统在2007年国情咨文中提到这个问题时说:“对于企业来说,最大的麻烦是各种各样的检查,允许进行检查的法律竟有50多项!一些部门以触犯法律为借口,寻机对企业进行数次‘检查’,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活动。这与我推行的政策背道而驰。应当大大压缩护法机关和其他检查机构的检查次数,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哈国政府对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的检查活动主要是劳工许可、签证、企业税收、安全和环保、进口海关等方面,检查的机构有国家、州、区3级,部门有检察院、移民局、内务部、紧急状态委员会、安全局、卫生部门、环保部门、劳动局、经济警察局、交通局等,检查机构达到40多个。

  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应对最多的是劳工许可和签证方面的检查。劳工许可的检查内容多而且十分具体,例如申请的劳工许可岗位必须和实际工作的岗位相符合、不能兼职或者临时顶替其他岗位的工作、与劳工许可有关的特殊条款完成情况的检查等。所说的特殊条款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当地员工的培训以及在中资公司职位的替换和提升;二是部分劳工许可岗位在1 3年内应该被当地员工替换;三是聘用当地雇员的数量是否达到相应的比例等。在检查出与劳工许可相关的问题之后,处罚比较严厉,很多情况下劳工许可将被取消,从而严重地影响项目的执行;或者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以应对检查。对于商务签证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商务签证持有者是否在哈国进行工作,而工作和商务旅行是一个比较难界定的活动。

  4. 石油工程服务技术标准条件和语言环境

  哈国执行独联体国家普遍执行的斯尼普(SNIP)标准,采用语言为俄语,工作中交流语言有俄语、哈语、英语和汉语等,西方业主公司的石油工程服务项目多采用API、ASMI标准和使用英语。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中方员工同时懂俄语和英语的人员很少,存在着较大的语言困难,影响了中方员工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5. 自然气候环境

  哈萨克斯坦地处中亚地区,区域上属于欧亚大陆,属于大陆性和干旱性气候,特点是季节变化明显,昼夜温差大,冬季漫长、气温低。一月份平均气温-4℃ -19℃,个别地区能达到-30℃ -40℃。哈国冬季低温天气给设备的启动、预热和焊接质量、设备、材料装运都带来很大的挑战。在冬季11月中旬至第二年3月初的4个月内,大部分石油工程服务项目往往实行冬季停工,承包商(雇佣公司)仍要支付当地员工的工资及附加。

二、对中资企业在哈国开展石油工程服务的对策建议

  1. 逐步转向高端市场业务

  根据哈国新《资源行业采办规定》及《地下资源法》有关对本国企业支持的规定,低端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在一般技术含量不高的石油工程服务市场缺乏竞争优势的情况下,需要逐步转向石油工程服务高端业务。建议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在哈国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石油工程服务公司装备应向高端逐步转型,例如对已有的机械钻机进行升级,配置顶驱,更新为全电动钻机,以扩大复杂钻井技术的市场。

  2)利用拥有的石油工程服务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继续技术创新,支撑市场开发,获得更有难度的项目。例如水平井和多分支井、泡沫和气体欠平衡钻井等技术。

  3)通过提供地震、钻井、固井、修井、测录井等一体化服务打开石油工程服务市场。

  4)注重开拓在哈国的西方大型油气业主公司高端市场。积极向在哈国的西方大型油气业主公司推介中资公司石油工程服务能力,不断改进质量体系和HSE体系,获得其对中资公司质量体系和HSE体系的认可,积极参与其石油工程服务项目投标。

  5)加强与在哈国的西方大型石油工程服务公司的合作,借助其在哈国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领域的优势和经验,组成联盟体,共同参加哈国西方油气业主公司的大型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竞标,特别是寻求参加投资巨大的里海卡什干油田开发的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机会。

  6)采用合作、并购等多种形式与有优势的当地公司合作,利用其与哈国西方油气业主公司的关系优势,增加市场竞争能力。

  7)不断改善沟通交流能力,加强与哈国西方大型油气业主公司、当地人员的沟通和交流。

  2. 走属地化经营的道路

  针对哈国劳工政策变化和政府机构众多检查活动带来的麻烦,以及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的困难,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要坚定不移地走属地化经营的道路,逐步培养和形成以当地人员为主的企业员工队伍,逐步扩大石油工程服务市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加快用工当地化进程

  鉴于哈国劳工许可的限制,必须充分利用当地人力资源,大胆吸收、培养和使用当地雇员,逐步形成由当地人组成的公司员工队伍。一是尽快在各种岗位中安排当地人员,通过中方员工的“传、帮、带”,在工作过程中逐渐磨合、学习、成长,使其成为符合中资石油工程服务公司工作要求的当地员工。二是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尊重不同文化背景下,尊重当地员工的价值观和工作习惯。三是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例如举行中国特色的争先创优活动,召开表彰大会等,调动当地员工的积极性和认同感。四是不断完善当地员工薪酬体系,有效地激励当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加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

  哈国严重缺乏管理人才和职业技术人才。解决公司人力资源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做好当地员工的培训工作。为此,一要转变观念,把对中方员工的培训理念、计划和方式应用到对当地员工的培训工作上。二是将当地员工的培训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制定企业长期培训计划,保证资金和培训资源的投入,将培训工作计划落实到实处。三是加强当地员工语言(英语、汉语)的培训,创造条件激励当地员工开展语言的学习。四是注重公司当地高级管理人员(干部)的培养,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交流,可安排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到中方公司中国总部工作一段时间,熟悉中方公司工作理念、环境和方式,再派回哈国领导和管理当地员工的工作,以便更好地执行和实现中资公司的工作目标。

  (3)注重学习哈国的法律法规

  为了应对哈国政府检查活动,在哈国开展石油工程服务时,必须注重学习并积极适应哈国的各项政策法规,按照哈国各项政策法规开展公司经营活动,履行承诺。例如积极履行劳工许可的特殊条款,按照特殊条款的要求更换中方员工和使用当地人员;按照申请的劳工许可岗位安排中方员工的工作,避免劳工许可检查出现问题。注意处理好与哈政府的关系,积极学习和正确理解哈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法律处理与政府、当地合作公司和当地雇员的各种关系。

  (4)注重石油工程服务的财税规划

  石油工程服务是一种设备投资大、技术密集型产业,中资公司应注意做好在哈国开展石油工程服务的财税规划,以实现公司利润的最大化。财务规划涉及的因素很多,处理方法也有多种选择,其对应的税负也有较大的差别,因此,要利用最优化方法对公司的各种石油工程服务业务进行财税规划,以指导公司经营行为。例如,公司投入的钻机设备可以采用永久进口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租赁和临时进口的方式,需要根据一定时期内哈国相关关税、非侨民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红利税和财产税等税负和中国的出口退税率进行优化计算,选择合适的进口方式。中方技术人员来哈国工作和开展技术服务时,要确定办理合适的签证类型,是办理商务签证还是办理劳工许可签证,这要考虑非侨民所得税、取得劳工许可的中方人员支付的相关税费、公司办理或者代理公司办理签证的成本等因素确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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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 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а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от 30 декабря 2010 года № 1479 Об установлении квоты на привлечение иностранной рабочей силы для осуществления трудовой деятельности на территории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на 2011 го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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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Послание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Н.А.Назарбаева народу Казахстана. 28 февраля 2007 г.

  [7] Saule Ospannova & Halina Ward Towards good proactice in the oil and gas contracting chain: Kazakhstan. Country report[M],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nvirnment and Development, 2009.

  编 辑:海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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