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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居住风俗习惯

刘庚岑 来源:2011-12-15 载《吉尔吉斯斯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5月版

  吉尔吉斯人的住房有两种:一种是可挪动住房——毡房;另一种是固定住房。

  吉尔吉斯斯坦学者认为,可挪动住房——毡房是吉尔吉斯民族物质文化的明显表现之一,是游牧建筑艺术和民间实用艺术的顶峰。它非常适用于游牧生活方式:毛毡柔软,结构简单,拆迁方便,四季通用。这些都是毡房的永恒优点。

  吉尔吉斯人住的主要是一种圆形毡房。这种毡房以木头为骨架,先围以薄草帘,外盖毛毡,房顶正中留一个可活动、透气的天窗。在毡房外部周围用绳子捆绑并牢牢地固定在大石头或木桩上,以防毡房被大风吹动。房门多朝东南,房内四壁挂以刺绣精美的围布或挂毯,地上铺毡毯或地毯,对门的正上方放置木箱、被褥,木箱前是客人的座位和睡觉的地方。门右边是主人住处。右下方放置食品和炊具;左上方为老年人铺位,左下方放置生产工具等。室内正中放置炉灶,用于取暖和烧饭。

  吉尔吉斯人在毡房方面有许多习俗和禁忌。首先,对毡房及其陈设、用具要备加爱护。如果对毡房指手画脚,说三道四,那时很不礼貌的。在吉尔吉斯人中,有“乔迁酒宴”的习俗。当一个家庭建造好一座新毡房时,那主人必须举行庆祝活动。人们将一个祭祀用畜(小牲畜)的头割下,随即从毡房的烟道抛出。在毡房内的新毛毡或者新草席上缝缀一小块旧毡子,起到避邪作用。如前所述,吉尔吉斯人认为,火具有净化作用,不能向灶火吐痰,不能向火灶上洒水,不能围着室内火堆走动。不能在黄昏时向邻居送炽热的灰烬。如果一个家庭有人去世,按照风俗习惯,死者的尸体要在毡房内停放3天。在这种情况下,从毡房内搬出全部摆设和家具,只留下供哭灵妇女坐的毡毯。如果死者是男性,毡毯则铺在男人住的地方;如果死者是女性,毡毯则铺在女人住的地方。

  除了毡房,吉尔吉斯人还有固定的永久性住房。这种住房大批出现于自19世纪开始的、由游牧转入定居时期。到19世纪下半期,平原地区的大部分吉尔吉斯人家庭都有了固定住房及其附设的家务用房。建房技术、内部装饰以及住房的规划设计,都是从邻近的乌兹别克和塔吉克民族工匠那里学来的。

  吉尔吉斯人同中亚其他游牧民族一样,并不看重定居生活方式,不喜欢住土坯房舍,比较殷实的家庭甚至还要在永久房舍的旁边再搭建一座毡房。

  到20世纪,终于完成了由游牧转向定居的漫长历史进程。毡房尽管在生活中还保持着自己的实用意义,但从整体上说,它已变成为博物馆的展览品。所有吉尔吉斯人都住进了多半按照欧洲风格建造的固定房舍。只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地区偶尔才会发现按照中亚河中地区中世纪古代居民建筑传统建造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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