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人把妇女分娩视为家庭生活中最重要和最快乐的事件。他们认为,孩子是家族及其传统的继承者,是本民族兴旺永存的象征。因此,还在分娩之前,就尽量保护好孕妇,使其不干繁重的家务劳动;不让孕妇独自走出村庄。千方百计保护孕妇,使其免遭恶魔鬼怪的侵害。孕妇必须把一种写有摘自古兰经的、保护妇女格言的、名叫“图玛尔”(“Тумар”)的护身符,还有一种用熊爪和雕鴞爪制作的避邪物都挂在自己衣服上。为了保护产妇在其分娩期间不受魔鬼的危害,毡房内昼夜生火。火炉旁边平放一把刀,刀锋向门。毡房的栅状骨架上,即产妇的头顶上悬挂一支实弹火枪。据说,这些东西能驱魔避邪。
婴儿出生后40天内不许见生人;满40天那日,亲朋好友都来祝贺,主人宰羊待客。婴儿全身洗净后隆重放入摇篮,称之为“入摇篮仪式”。
依照风俗习惯,新生婴儿第一顿饭是让他(她)吸吮用微火煮沸的奶油。然后给他(她)穿上第一件小褂——“狗褂”。这件小褂是从一个老头或一个多子女的、受人尊敬的老太太的内衣上扯下的白色碎布缝制成的。这个小布褂做成后先让小狗穿一下,然后再让新生儿穿。“狗褂”便因此而得名。所有这些做法都是想让新生儿长命百岁,生活幸福,体魄健康和意志坚强。
按照风俗习惯,妇女不能给新生儿起名字。只有村庄上德高望重的人才有资格给新生儿起名字。
小孩刚学走路要举行“绳子仪式”。届时,父母亲回避,由祖父母主持仪式,叫来左邻右舍的小朋友们参加。“绳子仪式”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先把孩子领出门,放在毡房前面。然后用一根由白、黑毛线交织而成的细毛线捆住孩子的双腿。接着,让众童从20米远的地方跑来解开绳子。从此,这个孩子开始迈步走路。吉尔吉斯人认为,之所以使用白、黑相交织的毛线,是因为白色和黑色分别象征光明和黑暗、善良与邪恶。人的一生既有光明、欢乐的日子,也有黑暗、悲伤的岁月。因此,一个人从小就应该准备应付生活的挑战。按照伊斯兰教教规,男孩在3岁半或者7岁,举行割礼;女孩在9∽10岁,举行梳辫仪式,即把原先梳的两条大辫子散开,再梳理成大约20条小辫子。从此,她就算长大成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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