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各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但由于他们的历史传统、文化背景以及生活方式不同,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方面所表现出的风俗习惯也有差异。这里只对主体民族——吉尔吉斯人的风俗习惯作如下简单介绍。
吉尔吉斯人是由游牧逐渐走向定居的民族,同时也是由最初信仰原始宗教到以后改信伊斯兰教的民族。所有这一切对该民族的婚丧嫁娶和衣食住行方面都给予一定影响,进而形成独具特色的风俗习惯。
一 与婚姻有关的风俗习惯。
吉尔吉斯人的婚姻不受民族、部落限制,但盛行父母包办。一般有指腹婚、摇篮婚、幼年婚和成年婚等,早婚现象比较普遍。所谓“指腹婚”就是当孩子尚未出生时,就由双方父母包办定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父母发誓永远结亲,并举行一定仪式,当众确认定婚:双方父母都用牙齿咬一下弓箭;都在自己一个无名指上割一个口儿,并互相吮吸对方手指上流出的鲜血。然后,各折断一个树枝,并互相吐一口唾沫等等。如果由于生活中无法预测的原因,这桩婚事没有成功,那么这两家人仍像当初发誓那样,做好朋友。所谓“摇篮婚”,是指给婴儿定婚。男女双方的父母互称“亲家”和“亲家母”。男方父母给女方——女婴戴上银耳环。不管以哪种形式定婚,男方都要向女方送彩礼。彩礼主要是牲口或财产,而且各种牲口和财产的数目应是9或9的倍数。一般是9头一群的9种牲畜或9件一封的9种财产。
送过彩礼之后,成年男女就要准备结婚。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新娘的亲属们举行送别仪式。先把待嫁姑娘的小发辫都散开,重新梳理成已婚妇女的发型。然后。亲戚朋友向她致临别赠言,向她祝福,希望她做个好媳妇、好妻子。
举行婚礼那天,身着婚纱的新娘在嫂嫂或弟媳的陪伴下去到新郎家。一路上,新娘要放声大哭,向人哭诉,不愿离开娘家。
当新娘到新郎家后,举行如下结婚仪式:取下新娘的盖头;给新娘戴上白头巾(吉尔吉斯人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和幸福);让新娘跳过火盆;男方父母、亲属相媳妇;指定代替父母的主婚人。新娘的父母把早已准备好的嫁妆在举行婚礼那天送到新郎家。这些嫁妆包括新婚夫妇过生活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从针线到牲口,而且嫁妆不应少于彩礼的价值。婚礼之后,男方亲属都轮着宴请新婚夫妇,介绍新娘与丈夫的亲属认识。
新婚夫妇结合后,对新娘有很多禁忌。例如,新娘对丈夫的亲属不能直呼其名,可用其他适合的词儿代替他们的名字;新娘不能背朝丈夫的亲属坐着,不能伸出一条腿坐着;不能大声喧哗;不能不戴头巾、不穿鞋子走路;避免与丈夫的年长亲属直接会面,等等。
依照风俗习惯,结婚一年以后,新娘要探望亲生父亲的村庄——“回娘家”,而且要在娘家住几天或几个月。以现代形式出现的传统婚姻的许多方面一直流传至今。
二 与分娩有关的风俗习惯。
吉尔吉斯人把妇女分娩视为家庭生活中最重要和最快乐的事件。他们认为,孩子是家族及其传统的继承者,是本民族兴旺永存的象征。因此,还在分娩之前,就尽量保护好孕妇,使其不干繁重的家务劳动;不让孕妇独自走出村庄。千方百计保护孕妇,使其免遭恶魔鬼怪的侵害。孕妇必须把一种写有摘自古兰经的、保护妇女格言的、名叫“图玛尔”(“Тумар”)的护身符,还有一种用熊爪和雕鴞爪制作的避邪物都挂在自己衣服上。为了保护产妇在其分娩期间不受魔鬼的危害,毡房内昼夜生火。火炉旁边平放一把刀,刀锋向门。毡房的栅状骨架上,即产妇的头顶上悬挂一支实弹火枪。据说,这些东西能驱魔避邪。
婴儿出生后40天内不许见生人;满40天那日,亲朋好友都来祝贺,主人宰羊待客。婴儿全身洗净后隆重放入摇篮,称之为“入摇篮仪式”。
依照风俗习惯,新生婴儿第一顿饭是让他(她)吸吮用微火煮沸的奶油。然后给他(她)穿上第一件小褂——“狗褂”。这件小褂是从一个老头或一个多子女的、受人尊敬的老太太的内衣上扯下的白色碎布缝制成的。这个小布褂做成后先让小狗穿一下,然后再让新生儿穿。“狗褂”便因此而得名。所有这些做法都是想让新生儿长命百岁,生活幸福,体魄健康和意志坚强。
按照风俗习惯,妇女不能给新生儿起名字。只有村庄上德高望重的人才有资格给新生儿起名字。
小孩刚学走路要举行“绳子仪式”。届时,父母亲回避,由祖父母主持仪式,叫来左邻右舍的小朋友们参加。“绳子仪式”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先把孩子领出门,放在毡房前面。然后用一根由白、黑毛线交织而成的细毛线捆住孩子的双腿。接着,让众童从20米远的地方跑来解开绳子。从此,这个孩子开始迈步走路。吉尔吉斯人认为,之所以使用白、黑相交织的毛线,是因为白色和黑色分别象征光明和黑暗、善良与邪恶。人的一生既有光明、欢乐的日子,也有黑暗、悲伤的岁月。因此,一个人从小就应该准备应付生活的挑战。按照伊斯兰教教规,男孩在3岁半或者7岁,举行割礼;女孩在9∽10岁,举行梳辫仪式,即把原先梳的两条大辫子散开,再梳理成大约20条小辫子。从此,她就算长大成人了。
三 跟丧葬有关的风俗习惯。
亲人去世被认为是家庭、家族的悲剧。如果是青年人或者壮年人去世,亲人们会更加悲痛。治丧活动依照程序,按部就班进行。1.死者家属向其亲戚、朋友发出死亡通知,绘画死者肖像,改穿黑色丧服;2.悬挂治丧旗。如果是青年人去世,透过毡房的最高点伸出一面红旗;如果中年人去世,毡房上树起一面黑旗;如果是老年人去世,则树起一面白旗;3.哭泣。在安放死者遗体的毡房里,妇女们为死者哭泣。如果是丈夫去世,那么妻子就披头散发,有意抓破自己的脸皮,并大声哭诉。其他妇女则面向毡房的侧壁坐着,也大声哭诉。死者的遗孀只能在其丈夫过世后第7天或者第40天才能将其散乱的头发重新梳理起来;4.接待和安置参加丧礼的客人;5.给死者擦洗身体,然后给他裹上白色殓衣;6.送葬;7.下葬。吉尔吉斯人实行土葬。放尸体入墓时,使尸体呈坐状,使死者面朝日出的方向;8.从墓地回来的人们集体哭泣;9.把死者的衣服和个人物品分给参加葬礼的人。如果死者是妇女,还要把一块一块的小布(大约50×50厘米)分给大家;10.举行葬后宴;11.进行追悼活动。死者安葬后的第3天举行小祭,第7天举行中祭,第40天举行大祭;12.善后事宜。在“大祭”活动结束那天,死者的亲属,包括妻子、儿女都脱掉丧服,并把这些丧服烧掉;做过悼念饭菜的铁锅要在地上倒扣几天;死者的画像安放在墓地。只有完成这一切安葬、悼念活动之后,死者的家庭和家族才能恢复正常的家庭生活。
四 与宗教信仰有关的风俗习惯。
对于吉尔吉斯人来说,“纳乌鲁兹”节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之一。这是个辞旧迎新的节日,具有全民性。人们在每年3月下旬春分那天庆祝这个节日。春分前一天,家家都做节日饭菜——用小麦麦粒加牛奶和少量肉煮成稀粥。节日那天,人们身着盛装,互相祝贺。用烟熏毡房的顶盖和牲口;喝节日粥;生篝火。男人和孩子们跳篝火。他们认为,火具有净化与保健作用。同时,举行赛马及其他娱乐活动。过“纳乌鲁兹”节的风俗是自古流传下来的,起源于古波斯的祆教(也称拜火教)。这个风俗也同春天自然界万物复苏紧密相关。除了这个节日,还有一系列起源于多神教的风俗。例如,有祭祀地神和水神的风俗。祭祀地神和水神的仪式通常每年举行两次:第一次,在春天,当山上出现青草,母羊开始产羔之时举行;第二次,在深秋,当人们从牧场向冬季营地转移游牧、准备过冬的日子举行。届时,人们宰杀牲畜,做类似过节才食用的饭菜。全村人进餐后举行名叫“巴塔”(“Бата”)的仪式,即向地神和水神祈求保佑,免遭自然灾害和不幸事件,另外,在发生旱灾或者水灾时,也举行集体和个人祭祀活动,向“老天爷”(“Тенир”)和“神母”(“Умай”)祈求开恩、赎罪或者发表感谢之词。吉尔吉斯人的有些风俗产生于该民族信仰原始宗教时期,并得到发展。随着以后他们改信伊斯兰教,其风俗习惯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同中亚其他民族的穆斯林一样,举行伊斯兰教的宗教仪式。伊斯兰教教历每年3月12日,为纪念先知默罕默德的诞生日和逝世日举行纪念性宗教节日——“圣纪”节;伊斯兰教教历每年9月,成年穆斯林守斋一个月。守斋结束,举行“开斋节”;伊斯兰教教历每年12月10日,举行宰牲节(也叫古尔邦节)等等。
五 与待客和馈赠有关的风俗习惯。
在吉尔吉斯人看来,殷勤好客是一种优良的民俗。吉尔吉斯人说,“来客是福”。客人不管是萍水相逢,还是远道而来,都要热情招待。家里一切好的东西:食品、床铺以及全家老少的共同关心都要献给客人。如果客人是骑马来的,那主人必须出门迎接,帮助客人下马,把客人请进毡房。对于吉尔吉斯人来说,客人刚进毡房,就问这问那,打听客人来访的目的都是令人不愉快的和没有礼貌的表现。必须安排客人住宿,如果主人不让客人住宿或者因照顾不周,客人会怀着不满心情离去。像这样对待客人的态度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在关系亲近的吉尔吉斯人中,有相互馈赠的风俗。可赠送牲口、猎禽、马饰品、皮鞭、乐器和首饰,等等。依照“礼尚往来”的习俗,得到赠品者也要回赠,而且要回赠更有分量的东西。
六 与居住有关的风俗习惯。
吉尔吉斯人的住房有两种:一种是可挪动住房——毡房;另一种是固定住房。
吉尔吉斯斯坦学者认为,可挪动住房——毡房是吉尔吉斯民族物质文化的明显表现之一,是游牧建筑艺术和民间实用艺术的顶峰。它非常适用于游牧生活方式:毛毡柔软,结构简单,拆迁方便,四季通用。这些都是毡房的永恒优点。
吉尔吉斯人住的主要是一种圆形毡房。这种毡房以木头为骨架,先围以薄草帘,外盖毛毡,房顶正中留一个可活动、透气的天窗。在毡房外部周围用绳子捆绑并牢牢地固定在大石头或木桩上,以防毡房被大风吹动。房门多朝东南,房内四壁挂以刺绣精美的围布或挂毯,地上铺毡毯或地毯,对门的正上方放置木箱、被褥,木箱前是客人的座位和睡觉的地方。门右边是主人住处。右下方放置食品和炊具;左上方为老年人铺位,左下方放置生产工具等。室内正中放置炉灶,用于取暖和烧饭。
吉尔吉斯人在毡房方面有许多习俗和禁忌。首先,对毡房及其陈设、用具要备加爱护。如果对毡房指手画脚,说三道四,那时很不礼貌的。在吉尔吉斯人中,有“乔迁酒宴”的习俗。当一个家庭建造好一座新毡房时,那主人必须举行庆祝活动。人们将一个祭祀用畜(小牲畜)的头割下,随即从毡房的烟道抛出。在毡房内的新毛毡或者新草席上缝缀一小块旧毡子,起到避邪作用。如前所述,吉尔吉斯人认为,火具有净化作用,不能向灶火吐痰,不能向火灶上洒水,不能围着室内火堆走动。不能在黄昏时向邻居送炽热的灰烬。如果一个家庭有人去世,按照风俗习惯,死者的尸体要在毡房内停放3天。在这种情况下,从毡房内搬出全部摆设和家具,只留下供哭灵妇女坐的毡毯。如果死者是男性,毡毯则铺在男人住的地方;如果死者是女性,毡毯则铺在女人住的地方。
除了毡房,吉尔吉斯人还有固定的永久性住房。这种住房大批出现于自19世纪开始的、由游牧转入定居时期。到19世纪下半期,平原地区的大部分吉尔吉斯人家庭都有了固定住房及其附设的家务用房。建房技术、内部装饰以及住房的规划设计,都是从邻近的乌兹别克和塔吉克民族工匠那里学来的。
吉尔吉斯人同中亚其他游牧民族一样,并不看重定居生活方式,不喜欢住土坯房舍,比较殷实的家庭甚至还要在永久房舍的旁边再搭建一座毡房。
到20世纪,终于完成了由游牧转向定居的漫长历史进程。毡房尽管在生活中还保持着自己的实用意义,但从整体上说,它已变成为博物馆的展览品。所有吉尔吉斯人都住进了多半按照欧洲风格建造的固定房舍。只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地区偶尔才会发现按照中亚河中地区中世纪古代居民建筑传统建造的房屋。
七 与服饰有关的风俗习惯。
吉尔吉斯人的传统服装是其整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男子的传统服装上身是长袍,罩羊皮袄;下身是布料长裤,冬天则穿皮裤。脚穿皮靴或毡靴。头戴皮帽或绣花小帽,更多的则是戴一顶名叫“卡尔帕克”的帽子。这种帽子用白毡做成。帽里的下沿儿镶一道黑绒,向上翻过来,并在左右两边各开一个口儿。冒顶呈四方型,缀有珠子和缨穗。这种“卡尔帕克”毡帽是区别吉尔吉斯人与其他民族的一大标志。男子腰系皮带,上挂小刀。妇女一般穿色彩鲜艳的宽大连衣裙,外罩针织丝绒或长绒的长袍或小坎肩,下配灯笼裤,长袍外面束一条开襟的绣花围裙。脚穿软皮鞋,外套胶皮套鞋。青年妇女一般喜欢红、绿色头巾,老年妇女多用白色头巾。现在吉尔吉斯人已普遍穿着现代服装,只有老年人及一部分中年人仍喜欢穿传统的民族服装。
吉尔吉斯人重视衣帽。他们认为,随便抛掷帽子,拿错帽子以及走路不戴帽子都是很不礼貌的。人们不能从衣服上跳过。在男人表示完全顺从或者请求宽恕时,将自己的腰带挂在脖子上。
八 与饮食有关的风俗习惯。
吉尔吉斯人的饮食中多半是牛奶和肉类。粮食制品是在由游牧转向定居、农耕的过程中才开始出现的。
奶类食品是吉尔吉斯人食品的主要成分:纯酸牛奶、酸牛奶、由煮过的牛奶制作的酸凝乳、乳酪、用羊奶制作的奶渣干酪、乳皮、黄油以及炼过的动物油,等等
吉尔吉斯人食用羊肉、马肉、牛肉、骆驼肉和牦牛肉。其中,绵羊肉和山羊肉特别受欢迎。在进餐者较多的大型宴席上,人们主要吃马肉。吉尔吉斯人还有贮藏肉、奶食品备用的习惯。他们主要制作干牛奶食品、黄油和小碎块干肉,等等。吉尔吉斯人同其他穆斯林一样,忌食猪、狗、驴、骡、蛇肉以及猛禽肉和自死畜肉。在宗教气氛比较浓厚的地区,即使可食的马、牛、羊肉也必须是信仰伊斯兰教者所杀的才可食用。
面食品由小麦、玉米、大米、黍和燕麦制成。用粮食粒和面粉制作成各种饭菜。例如,各种粥,用水或牛奶和的面团制成的食品,用面粉、麦粒或土豆之类熬成的稀汤,等等。面包制品或者馕有以下几类:用发酵酸面团制作的面饼,加有奶油、鸡蛋的分层薄面饼,用未发酵的面团制作的分层面饼,等等。
吉尔吉斯人在做饭和吃饭方面至今还保留着不少古代的风俗习惯。例如,在用铁锅煮肉时,首先向沸腾的水中投入一块桡骨,然后再倒入肉块。在吃肉菜时,客人按两人、三人或者四人一组入坐。主人依照来宾的社会地位或亲属辈分给他们每人都送相应的熟肉块。进餐者必须严格从自己的盘子取肉吃。在餐桌上,如果刀子不够用,进餐者可以互相使用刀子。在这种情况下,送刀子给别人时,一定让刀把儿朝前方;如果把刀子送回主人,那刀尖上要扎一块肉。
进餐前主人和客人都不得走出毡房(或房舍)洗手。为此,主人家一个小男孩开饭前提着水壶从左至右来回给进餐者浇洗手水,而饭后则从右至左或者从室中心到门口来回给人浇洗手水。
如果一个吉尔吉斯人在饮食方面不遵守以上规矩,那么他的行为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且有可能永远不被社会尊重。
在现代条件下,吉尔吉斯人的民族文化传统发生了明显变化,都市化和欧洲化是吉尔吉斯民族文化发展的主导趋势。然而,吉尔吉斯人在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民族文化传统至今仍稳定地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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