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王宇、王培伟)中国人民银行19日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在北京签署了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表示,协议的签署,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 此前一天,我国央行与新西兰储备银行刚刚签署了金额为2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据悉,这是2008年以来我国央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的第十个本币互换协议。至此我国央行共计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已达8292亿元人民币。 分析人士认为,一系列本币互换协议的签订,对于我国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603亿元,超过去年全年业务量的70%。截至去年底,我国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从365家增加到6.7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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