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燃料油严重缺乏,柴油供应紧张情况加剧,使在乌兹别克斯坦实施道路、水利设施建设的中国企业遇到严重困难,施工机械无法运行,项目陷入停顿。
乌兹别克斯坦业主方面既无力协调油料供应,也不对项目因此拖期承担责任。如此下去,中国企业的信誉将受到影响。
鉴于此,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提醒中国企业慎重承揽乌兹别克斯坦各类公路、桥梁、大坝建设以及疏浚、河道改造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企业未对油料紧缺问题提供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之前,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暂时停止出具相关“支持函”,同时建议中国企业重视与融资方、业主方谈判,争取将“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对油料自第三国进口给予免税”、“业主方保障施工期间XXX吨的燃油供应”、“业主方对因乌兹别克斯坦油料短缺而导致的项目拖期承担责任,融资方不追究承包商责任”等内容写入合同,并在开工前出台的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或政府命令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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