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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国大选在即 4位候选参加角逐

来源:2008-01-23 2008-1-22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王东政)据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馆提供的消息,2007年12月23日,乌兹别克斯坦将举行总统大选。乌兹别克斯坦人民民主党代表阿斯里金?鲁斯塔莫夫、社会民主党的季洛罗姆?塔什姆哈穆德夫、非政府的社会团体代表阿克马尔?萨伊多夫以及乌兹别克斯坦自由民主党代表、代表企业家与实业界运动的现任总统伊斯兰?卡里莫夫登记参加下届总统的角逐。

  乌驻华使馆称,此次总统选举是人民表达意愿、参与政治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国家的民主改革和现代化的重要阶段,该次选举意义更加深刻。选举将在各界观察员的监督下进行。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法》,推举总统候选人的政治党派和非政府社会团体的观察员,出版业、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代表,以及其他政府、国际组织和群众运动的观察员有权参与选举的筹备工作和列席选举委员会会议、投票、选段选票和确定投票结果的现场。

  据悉,乌兹别克斯坦选举是全民性的,凡年满18岁的公民均有权参加。选民们平等参与选举,每个公民只有一票投票权。选举以多党派为基础,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此保障选民的意愿表达。同时,选民直接为候选人投票。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联限制公民的选举权利。

  乌兹别克斯坦驻华使馆在散发的一份新闻稿中表示,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已经形成和巩固了完整的国家体制,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立法体系和代表体系、行政体系,国家安全体系,这一切有效地保障了主权、立法体系、领土完整、社会安定和对日益增长的国际恐怖主义威胁的抵抗。近几年的民主改革既吸取了国际经验,又考虑了民族特色,是不可逆转的。在这个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成就是,将国家议会改为乌兹别克斯坦奥马日利斯两院制。这解决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变立法院(下院)为专业机构,变参议院(上院)为表达民意的地区代表机构。

  将总统部分权力移交给议会上院以及总理权力和职能的加强对扩大议会两院的权力及保障立法和执法权力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取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执法权力归总统的规定,成为政法方面的重大举动。如今,根据宪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是国家首脑,并同时保障国家权力机构间的协调运转和协作。

  乌兹别克斯坦通过的《关于加强政党对国家管理革新和进一步民主化及国家现代化的作用法》对加大民主改革力度起到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乌兹别克斯坦各政党积极参与即将举行的总统大选表明,政治革新在乌兹别克斯坦逐步得到落实。

  近几年来,乌兹别克斯坦经济稳步发展,工业实力得到加强,经济增长率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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