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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棉短绒销售的有关规定

商务部 来源:2004-05-21 2004-05-20 乌兹别克经商处

  2004年乌兹别克政府将棉短绒列入其物质战略资源的战略种类清单,对其销售实施专门规定.。

  根据此项规定,对销售给乌盲人协会、内务部执行惩处总局、国家生产企业“DAVLIAT BELGISI”及中央银行的企业,按照高于定价表5%的价格、收取不少于30%的预付款并且在供货后60天内支付全款的条件出售;对销售给国内其他消费者,要通过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以拍卖形式进行交易并以本币支付。拍卖起拍价应不低于定价表上的价格,支付不少于30%的预付款并且在供货后60天内支付全款;对于出售给非乌兹别克居民,包括出口,要通过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拍卖公司在规定数量范畴内进行拍卖交易。

  2004年1-4月份,在乌兹别克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共拍卖棉短绒4650吨,销售金额为10.23亿苏姆(1美元:1005.49苏姆).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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