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中亚www.xjjjb.com讯译者刘建芳 乌兹别克斯坦议会上院通过相关法律,禁止自然人从事医疗活动。
这个法案是《公民健康法》的修正,由议会下院在2009年底确认。
议员耶列娜·博丽索娃在提到这个法案时说,2009年在检查中发现一些私人实习医生在工作中有严重的违规行为。这些医生中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医疗活动许可证,大多数私人医生都没有遵守卫生保健法,不符合医疗器械消毒和已用材料销毁的要求,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没有进行必须的登记备案。
可以看出,私人实习医生在国内的经营是不符合提供专业医疗帮助要求的。
5月初乌兹别克斯坦颁布法令取消了私人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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