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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出台进口机电产品新规定

来源:2011-12-28 2011-12-28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自2012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对进口机电产品进行强制标识。该规定由乌内阁出台,规定指出,将对一些进口商品进行专门控制识别标识。商品包括烹饪用品、空调、带有温控和湿度控制的通风设备、电冰箱、冰柜、吸尘器、电磁炉、DVD影碟机、餐具清洗机等。乌政府禁止存放及销售未进行标识的机电产品。根据规定,不对此类商品进行标识视为违反贸易规则。乌内阁还规定,对于2012年1月1日以前进口的机电产品可以于2012年7月1日以后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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