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9月18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广告法》修订案开始生效。该修订案禁止发布包括啤酒在内的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广告。此外,《广告法》修订案还加大了对隐性广告的处罚力度。
《广告法》修订案还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外国用语和表达方式。在未注明有关活动办法、奖品或奖金数量、领取奖品或奖金的期限、地点、手续等信息的情况下,禁止发布有关鼓动人们参加抽奖、比赛和游戏的广告。
反垄断和发展竞争委员会指出,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乌兹别克斯坦正在研究制定新版《广告法》,计划在其中加入一些涉及网络广告的新概念。
乌兹别克斯坦首部《广告法》是12年前通过的。
目前,反垄断和发展竞争委员会已经开始准备2009-2010年乌兹别克斯坦广告市场报告。这份报告计划在今年年中提交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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