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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再次上调外国车辆入境杂费征收标准

来源:2010-08-04 2010-8-3 亚心网

  自2010年8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再次上调对穿越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边境的、除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外的第三国货车和客车入境和过境杂费征收标准,由此前的175美元上调到200美元,对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车辆征收标准不变。

  2010年4月,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曾上调外国车辆入境和过境杂费征收标准,具体为:对塔吉克斯坦货车和客车,自50美元上调到90美元;对土库曼斯坦载重10吨以下货车和12座以下客车,自20美元上调到35美元,载重10吨及10吨以上货车、12座及12座以上客车,自30美元上调到55美元;对其他国家货车和客车,自100美元上调到17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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