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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将禁止进口欧2排放标准汽车

来源:2009-11-19 2009-11-18 亚心网

     亚心中亚网www.xjjjb.com讯从2010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禁止进口欧2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早在2006年12月14日发布的《萨玛尔汗汽车工厂未来发展和更新国家汽车》总统命令中已经提到此类内容。

     “从2010年1月1日期,准许进口的新汽车排放标准分别为为《М2》, 《М3》 и 《№2》。汽油和柴油发动机汽车,执行排放标准低于欧3,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进口法人和自然人,除进口专用运输设备,基在国家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目录中编号为8703和8705运输设备外,其余一律执行这一规定”--乌兹别克斯坦有关部门公布。

     限制进口,是为保障发展《萨玛尔汗汽车工厂》汽车和重汽生产。乌兹别克斯坦制定纲要,分阶段引进开发公共汽车和小型公交车,预先规定承载乘客,使用期限10年以上。

     (本文来自乌兹别克斯坦12.UZ通讯社 译者:曾伟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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