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 >> 中亚研究网 >> 正文

乌兹别克政府举措限制产生银行大股东

来源:2008-11-29 2008-11-28 亚心网
      亚心网·中亚www.xjjjb.com讯 乌兹别克斯坦内阁通过决议,限制一个股东或集团持有的相关股票份额超过银行法定资本的25%。
      该文件对私人银行和外国银行不会产生效力,这些银行51%以上的股份属于自然人或者外国人。
      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解释说,这些措施的通过是为了限制大股东为了私人目的操纵银行并提高小股东的作用。
      乌兹别克斯坦的30家银行中,8家商业股份银行将受到决议影响。 (本消息来自乌兹别克斯坦gazeta.uz通讯社 译者:吴扎尔•丽芳)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