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亚新闻网2008年4月9日报道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委员会对烟酒标识出台了新标准并取消的一些机构的烟草专卖权。该标准规定,从2009年起,在烟酒产品的包装盒上要用40%的篇幅位置标明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信息。(刘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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