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通过经济特区法
商务部 来源:2004-02-26 2004-02-25塔经商处
2月18日,塔政府制定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经济特区法》在塔议会下院获得一致通过,这一法律的诞生使得塔创建经济特区的设想和工作有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经济特区法提交议会表决之前,塔经贸部长索利耶夫代表政府向议员们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释。他说,创建经济特区的目的是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吸引外国资金和技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立生产基础设施,向市场供应高质量的产品,提供就业机会,消除塔居民贫困状况。索称,经济特区内,可以自由地从事一切法律许可的经济活动;同时他还介绍了世界上其它国家经济特区的发展状况以及一些经济特区成功发展的经验,其中特别列举了中国1980年建立深圳经济特区并取得巨大成功的例子,他强调建立经济特区将成为塔发展经济的有效手段。
据悉,塔经济特区法的起草参考了俄罗斯、吉尔吉斯、白俄罗斯、阿联酋和土耳其的相关法律文件,虽然法律文件通过了,但建立经济特区的具体设想和实施步骤在塔政府内部还未酝酿成熟。据塔经贸部介绍,2003年开始的塔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尔吉斯)之间的边境贸易已成为塔创建经济特区的一个初步尝试。塔现行税法和海关法对于经济特区内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做出规定,待该法被议会上院批准并由总统下令颁布生效后,相关的法律将做出修改和补充。
另据塔经贸部介绍,塔建立经济特区的工作首先从生产和贸易领域开始,至于建立离岸区还言之尚早,整个中亚地区也还没有先例;建立生产型的经济特区塔政府需要投入2500万到7000万美元,而贸易型的经济特区需要投入600万到2000万美元;未来经济特区可以划定在某一行政区域内,也可以划定在几个行政区的毗邻地区,其行政首长将作为总统的代表,不受地方行政长官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