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扩大塔吉克斯坦和周边国家(主要指吉尔吉斯和乌兹别克)的经贸合作和友好关系,发挥边境地区的贸易潜力,塔政府于10月上旬通过了同吉尔吉斯和乌兹别克开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法令。
该法令首先划定了塔边境贸易区的范围,制订了支持和鼓励措施,对在边境贸易区开展贸易活动的商人提供了多项便利。根据边贸政策法令,确定伊斯法林区、马特秦区、纳乌斯区、卡尼巴达姆区、索格德州的一些城市、姆尔卡区、捷尔卡塔尔区和图尔松•扎德市为塔边境贸易区。在上述地区设立若干个边贸点。政府将为此地居民提供同吉、乌进行边境贸易所必须的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塔外交部还规定,将授权塔安全部、内务部、国家收入和税务部,以及塔政府所属的有关保障部门制订相应措施,简化边境贸易区的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手续,为吉尔吉斯和乌兹别克商人出入境提供方便;此外还将在上述区市划出专门停留地段和临时住所,供前来洽谈贸易的吉尔吉斯和乌兹别克商人活动和居住。此举不仅利于监管进出口货物,还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吉乌两国商人的安全。塔经贸部和塔消费者协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对边境贸易区的贸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维持贸易秩序,最大限度地保证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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