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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催生塔吉克斯坦早婚现象频发

来源:2012-03-06 2012-3-6 亚心网

    亚心中亚网讯译者:刘景信。尽管塔吉克斯坦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8岁才能够结婚,但其国内的一些宗教人士却常常为未成年人证婚。没有正式的结婚证,新娘基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权利。

    当吉布里耶·哈伊托娃年满16岁时,她的父母告诉她说,如果不出嫁,她马上就会成为老姑娘。因此,和塔吉克斯坦的其他许多姑娘一样,她嫁给了一个家里给她介绍的男人。现在哈伊托娃已经20岁了,她有2个孩子,没有了丈夫,她不得不自己料理一切。

    哈伊托娃生活在费尔甘纳盆地,那里非常传统和保守。哈伊托娃说:“父母亲对我说,我已经足够成熟了,应该出嫁。我不同意,想要继续上学。但他们说,男人不喜欢受过教育的女人。成为一个好妻子不需要受过教育。我是在婚礼上第一次见到自己丈夫的。我非常害怕,但祖母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欧亚基金会不久前发布的报告指出,导致塔吉克斯坦国内早婚现象的原因之一是普遍贫困。在农村家庭,男孩正在成为养家的主力,而女孩常常被看作多余的负担。

    欧亚基金会的报告起草人阿齐塔·兰日巴尔说:“一些父母认为,最好让他们的女儿由丈夫的家庭供养,通过嫁人把自己的女儿脱手是他们保存自己微薄的财产的方法之一。”

    未婚夫的家庭促使自己的儿子迎娶年幼的新娘也有自己的原因。塔吉克斯坦女孩出嫁后通常与丈夫的家庭一起生活。按兰日巴尔的话说,如果一个女人受过教育,她有可能不会屈从于强加给她的顺从的媳妇的角色。人们普遍认为,年幼的女孩在帮助婆婆做事时会更听话。

    自2010年7月起,塔吉克斯坦的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8岁的男女才可以结婚。但迎娶未成年女孩仍和以前一样是一种广泛存在的普遍现象。实际上,上述法律的出台产生了一些意料之外的后果。由于其中的一方年龄未满18岁而无法进行登记,许多人干脆就请当地的教长来主持婚礼。结果,由于没有结婚证,新娘在法律上就没有任何权利。

    塔吉克斯坦国立大学性别研究教授阿齐姆·拜佐耶夫说:“为了减少与未成年人结婚的现象,需要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为了使法律产生效果,它就应当得到严格的落实。但各地行政机构既没有能力也不愿意这样做。”

    强迫履行夫妻义务在塔吉克斯坦也是普遍现象。根据国际大赦组织的报告,2009年,只有11.1%的男性承认,曾经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迫她们发生性行为,但有42.5%的女性却表示,她们普经遭受过丈夫的暴力。

    塔吉克斯坦没有有关未成年婚姻数量的官方数据。据拜佐耶夫教授称,在1992-1997年国内战争期间,未成年人成婚现象得到了蔓延。当时,“为了避免成为暴徒的牺牲品丧失处女的声誉,姑娘们不得不早早出嫁。”在苏联之前早婚现象就已存在。

    拜佐耶夫认为,早婚现象增多意味着离婚数量的增加。他说:“年轻夫妻的不成熟以及许多婚姻具有强迫性质毫无疑问助长了塔吉克斯坦国内离婚数量的增多。”

    结婚没多久,吉布里耶·哈伊托娃的丈夫就和许许多多的年青塔吉克人一样到俄罗斯打工去了。3年后回家时他带来了一个新妻子。哈伊托娃说:“他对我说想要离婚照并且给我2天的时间收拾东西走人。我能到哪里去呢?我有2个孩子,自己也没有文化。我不得不住在自己的亲戚那里,他们出于怜悯收留了我。我每个月挣100索莫尼(约21美元),但我没有办法靠这个养活自己的孩子。”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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