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 >> 中亚研究网 >> 正文

塔吉克斯坦对互联网征收3%的消费税

来源:2012-06-08 2012-6-7 亚心网

    亚心中亚网www.xjjjb.com讯译者:刘景信。塔吉克斯坦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协会主席帕尔维娜·伊波多娃称,从今年6月1日起塔吉克斯坦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已经开始交纳3%的消费税。

    伊波多娃说:“一些供应商已经调整了收费标准,还有一些供应商正在调整。平均而言,互联网服务的收费将上调4%。”

    据伊波多娃称,尽管遭到了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反对,但政府相关部门给出的答复有利于税收委员会。她说:“服务商们被迫开始交纳这笔额外的税收。”

    这一税种是在2011年1月1日引入的,但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消费税的问题在2011年11月才提出来。

    伊波多娃称,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1日期间,互联网公司将用自己的利润交纳消费税,而从今年6月1日起,服务商们将上调收费价格。

    统计署的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4月1日,在人口近800万人的塔吉克斯坦,互联网用户的数量达到了210万人。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