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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将偿付所有应付债务

来源:2011-04-29 2011-4-28 驻塔吉克斯坦经商参处

  据《亚洲快讯》报道,塔吉克斯坦财政部长纳旨米季诺夫最近表示,塔将对所有债权人履行偿付义务,其中最大的债权人是中国,占塔外债额的35%%,为7.39亿美元,偿付期限20年。

  他强调,国际金融组织将拒绝为塔吉克斯坦提供贷款的传闻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塔与所有大的金融机构均签署了中期伙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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