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米尔公司对塔国实行新供电价格
刘景信 来源:2008-04-20 2008-4-19亚心网
据塔吉克斯坦“Asia-Plus”通讯社报道,塔吉克斯坦经济发展和贸易部证实,帕米尔能源公司所属电站将实行新的供电价格。年内,电价将上涨23%。
帕米尔能源公司总经理达列尔•朱马耶夫称,电价的提高是根据塔吉克斯坦政府和帕米尔能源公司之间签署的经营协议实施的。根据亚洲发展银行与塔吉克斯坦签署的协议,2010年前电价为每千瓦时3美分,比国际市场的电价低5-6倍。他说,电能用户被分为两类并按不同的季节-夏季和冬季实施不同的电价。
从2008年1月1日起,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的居民开始按夏季每千瓦时1.74美分、冬季每千瓦时2.43美分的电价用电。而国家金融和商业部门电费按夏季每千瓦时3.06美分、冬季每千瓦时4.27美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