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组织做出上述惩罚性决定的原因是,塔为争取贷款向该组织提供了该国外汇储备和央行净资产的虚假信息,以及央行信贷政策的不实信息。
根据惯例,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如果发现提供贷款的信息不实,贷款国应于30日内将贷款退回。考虑到塔严峻的经济状况和紧急人道危机,该组织放宽了返还期限,规定6个月内分批完成,第一批不晚于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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