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5日,吉尔吉斯斯坦通过第一部宪法,规定吉是建立在法制、世俗国家基础上的主权、单一制民主共和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总统为国家元首。同时,设每年的5月5日为宪法日,以纪念从这一天起,吉成为一个独立的共和国。每年的宪法日是吉国法定节假日,各地群众举行多种多样的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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