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出台限载令,明确规定车辆在吉境内最大载重量。根据该法令,在吉境内双轴、三轴、三轴双轮和四轴双轮载重车的总限重分别为18、24、25和32吨;双轴和三轴拖挂车的总限重分别为18吨和25吨;牵引车加拖挂车的总重量不得超过38吨;双轴载重车加双轴拖挂、双轴载重车加三轴拖挂、三轴载重车加双轴拖挂、三轴载重车加三轴拖挂和三轴载重车加四轴拖挂的总限重分别为36、42、42、48.5和48.5吨;双轴、三轴和四轴大客车的总限重分别为18、24和28吨;载重车、大客车和拖挂车长度不得超过12米,载重车加拖挂车总长度不得超过20米,双节大客车长度不得超过18米,所有车辆宽度不可超过2.55米,高度不可超过4米。违规者将处以罚款,或被勒令卸货返回。
限载令出台后,我不少运输企业车辆被处罚,需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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