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中亚网www.xjjjb.com讯译者:刘景信。在吉尔吉斯斯坦,特别是在宗教观念很强的南部地区早婚的人数正在增多。与此同时,未在国家机关登机但得到宗教机构承认的婚姻的数量也在增多。
16岁的吉尔多拉说,她刚刚上完9年级就已经出嫁。她说:“在婚礼即将举行的前一周我才知道自己要嫁人。妈妈说,来自乌兹根市的一个富裕家庭到我们家来提亲,父母们已答应了这桩婚事。”
出嫁前吉尔多拉生活在奥什州卡拉苏地区沙尔克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她的几个姐姐还不到16岁就被父母嫁人了。
1996年吉尔吉斯斯坦签署了“同意成年人结婚公约”。根据法律规定,强迫成婚属于刑事犯罪。联合国消除妇女歧视委员会在针对这一问题的说明中明确指出,与未满18岁的少女结婚违反了该公约第16章第2条的规定。
“妇女危机中心”公共协会执行主任莉丽娅·伊斯马诺娃说:“近几年,以父母之命强迫未成年少女早婚的现象有所增加。”伊斯马诺娃认为,这些父母不为自己子女未来的命运考虑,不给他们提供接受完整的中学教育的机会。
吉尔吉斯斯坦的大多数父母都想在女儿成年后马上就把她们嫁出去。他们担心被伊斯兰教法典所禁止的婚前性行为正在年轻人当中变得越来越普遍。
42岁的麦拉姆坎·萨迪科娃对电视上白天也播放带有性爱情节的电影表示不满。她说:“那些随意销售的性爱光碟就更不用说了。鉴于这种不道德的情况,我支持那些把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嫁人的父母。这样可以防止子女受这些坏风气的影响。”
吉尔吉斯斯坦家庭法规定,年满18岁就可以结婚。但法律中也预先说明,在有正当理由的特殊情况下,妇女的结婚年龄可以放宽到16岁。奥什的律师奥伦别克·萨米季诺夫认为,所谓的特殊情况通常是指女孩已经怀孕或者已经生下了孩子。萨米季诺夫说:“承认父亲血缘关系的事实也可以作为早婚的依据。但是,为了对新婚夫妇进行登记,他们必须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家庭法第14章第2条的规定向居住地的地方自治机关提出申请。”
奥什清真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神职人员称,早婚现象的存在并没有什么问题。他说:“我们的祖母们在13-14岁就出嫁了,一切都挺正常。因此,现在我们正在恢复我们的民族传统和礼俗。我们可以自由地信仰伊斯兰教并遵从它的法典。”
吉尔吉斯斯坦信仰伊斯兰教的家庭对正式的婚姻登记不当回事。根据奥什性别资源中心的调查,77%的由未成年人组成的家庭都是非正式的。1/3的婚姻都未进行登记。新婚夫妇领到的不是结婚证而是一张插页,上面详细的记录着按照伊斯兰教风俗结婚的男女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维权人士指出,即便是履行了所有的宗教手续,妇女所处的地位也不公平。
早婚是信教家庭的道德教育问题。父母们认为,尽管女儿年龄还小,但最好保护好她们的品德并尽快把她们嫁人。吉尔吉斯斯坦社会的伊斯兰化正在积极推动着这一趋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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