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持续提高退休金
叶鹏斌 来源:2007-12-25 2007-12-24 亚心网
吉国总统签署法令,在2008年将养老金基础部分增加到450索姆。
法令的签署是为了提高养老金及执行吉国《关于国家社会退休保险法》第22条的标准。
为实现提高退休金总的数额,补偿因提高电价在电能方面的支出,吉国将在2008年社会财政中划拨3.26亿索姆用于社会退休保险。(法律依据来自2002年5月5日颁布的关于“由于提高电价而对退休人员进行补偿的105号法令”及2006年4月28日颁布的关于“在统一电价情况下国家对退休人员给予经济补偿的192号法令”)
根据吉国“国家退休社会保险”法,该保险由基础部分和两个意外险部分组成。退休金的基础部分应当不少于平均工资的12%。吉国总统的关于“2008年退休金的基础部分数额”法令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退休金的基础部分数额提高到450索姆。(这是根据吉国政府关于2007年11月14日颁布的“2007年头九个月社会和经济发展统计结果”的549号法令中统计的2007年头九个月工资3746,2索姆而得出的数据,比2007年10月1日确定的退休金基础部分多50索姆。) (叶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