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国家上议院社会政策委员会在座谈会议上赞同了《有关烟草有害健康 保护吉尔吉斯斯坦居民健康》和《有关广告》的法规修正稿。
卫生部部长公布,修正稿完善了保护居民身体健康和有效监管烟草制品销售立法标准,同时,确定了两条相应法规。
依照修正稿,仅允许在烟草制品销售点发布烟草制品广告,而广告篇幅不得超过2000平方厘米。每幅广告画都挂在店内,所有广告图都应当配有健康警示语,其面积不少于整个广告篇幅的40%。
同时,修正稿还涉及了印刷制品广告。“早先仅禁止在电视和广播发布烟草制品广告。现在,同样禁止在国家报纸等印刷制品上发布烟草制品广告”--他表示。
吉尔吉斯斯坦国家党派代表表示,这些修正稿是否会给企业权益造成损失。“依照修正稿,企业权利被消减,仿佛他们被放置在笼子里。领域内企业是否有意见?是否同他们交谈过?”--议员提出了系列问题。
卫生部副部长萨彼而兰·阿布吉卡利莫夫表示,谈及这些修正稿,我们已经同烟草制品生产商和供货商协商了修正稿相关内容,政府组织和所有烟草制品生产商代表参加了协商会议,谈妥了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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