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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吉国电力公司追缴电费欠款诉讼

来源:2009-09-18 2009-9-17 亚心网
     亚心网·中亚www.xjjjb.com讯 吉尔吉斯斯坦北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违规用电者向法庭提请诉讼,但是由于法庭宣布该诉讼请求无效,致使北方电力公司连1个索姆的电费欠款也无法从这些违规用户那里收回。北方电力公司律师召尔多什巴耶夫日前无奈的解释称。 
      9月15日,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召开了燃料和能源工作会议,会上北方电力公司律师召尔多什巴耶夫详细陈述了事件的始终。召尔多什巴耶夫说,事实上北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这些欠款用户之间原本有一个仲裁机构,就是国家能源工业部所属能源和天然气管理监察机构。该机构负责协调解决他们和欠款用户之间的争议并予以决断。按照程序,双方之间的争端应该先提交管理监察机构,之后管理检查机构未决事宜才可能向上提交法庭。而这些欠款用户越过了监察机构直接向法庭提起了诉讼。不料,法庭竟然认为北方电力公司有关违规使用电力并要求偿还的诉讼请求无效。 
      根据国家公民诉讼法律程序第26条规定,这些违规用电者这样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法院自己这样解释公民诉讼程序法:他们可以按照法律诉讼程序提交地区间法庭。我想说的是,法庭并不是仔细研究监察机构的有关追缴补偿电力欠款的最终决议,而只是简单的宣称废除这些决议。”律师称,“在法庭上这些欠款者承认自己有罪,他们“偷盗了国家电力”,但是他们又说,要求他们赔偿的数额是毫无根据的漫天要价。甚至连法院专家也这样认为,而且非但不命令他们偿还,却责令北方电力公司重新计算应缴纳欠款。法庭宣布之前公司的所有决议都统统无效。鉴于此,北方电力公司负责人请求代表们向这些审判员们解释国家法律第383条。告诉他们如何保护经济实体的利益。因为这样的问题不仅限于北方电力公司,其他天然气、燃料和能源领域工业实体也都会涉及同样的问题。譬如如何让那些违规使用天然气、燃料和能源的人如数清缴欠款。 
      今年上半年法庭受理了北方电力公司有关违规用电请求赔偿1500万索姆一案,之后宣布该诉讼请求无效。“这不仅仅是我们一个公司的损失,这是整个国家的损失。我们并不是简单的针对偷盗用电的公民个人、针对老爷爷或老奶奶,我们主要针对的是那种蓄意非法偷盗电力能源的大型的有组织的团体。”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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