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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实施居民使用天然气新收费标准

来源:2009-01-09 2009-1-8 亚心网
     亚心网·中亚www.xjjjb.com讯 今天,2009年1月8日下午,吉尔吉斯斯坦能源工业部将确定国家居民使用天然气新的收费标准——《吉尔吉斯天然气》(直译)公司公布。
      吉尔吉斯斯坦能源工业部阐明,不可能由《吉尔吉斯天然气》(直译)公司自行制定天然气收费标准,因为收费标准应当以运转支出等为依据。并且应当由吉尔吉斯斯坦国家能源工业部审查。
      记得,2008年12月31日,吉尔吉斯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双方签署了2009年天然气供应协议。双方协商价格为240美元/千方。
      早先有消息公布,从2009年开始,吉尔吉斯斯坦居民使用天然气收费将上涨两倍。暂时,《吉尔吉斯天然气》(直译)公司用户使用天然气付费7.5索姆。这个价格是购买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价格为145美元/千方时吉尔吉斯斯坦能源工业部制定,同时规定此价格执行至2008年年底。
      1立方米天然气价格由以下许多方面组成:
      天然气的购买价格,占天然气价格组成的70%;
      天然气运输开支(哈萨克斯坦领土中转)—5%;
      定额损失(管路磨损度),运转开支——10%;
      新天然气管道的建筑开支——5%。
      (本文来自中亚新闻网 译者:曾伟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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