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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裁减一半税收项目

来源:2008-10-22 2008-10-21 亚心网
     亚心网·中亚www.xjjjb.com讯 本网记者吴扎尔·丽芳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新闻处宣布,10月20日国家总统巴基耶夫签署颁布了新税法。税法最主要的革新在于把税收项目从原来的16项裁减到8项。
    根据新税法,增值税的税率从原来的20%降到12%。按照征税简化体系实行的小型贸易公司统一所得税税率从10%降到6%。用地下资源税代替矿物原料基地发展和再生产税。
    吉尔吉斯斯坦政权当局证实,新税法包含发展国家定向经济领域的推动办法。例如,针对采矿工业规定稳定的征税制度并使主要设备提前折旧。水果、蔬菜和浆果加工企业不用再支付利润税,如果进行再投资,那么还可以免除增值税。为了推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发展,商品服务合作社将免缴税款。
    此外,将有三项税收被销售税替代。这三项税收包括:公路税、预防和消除紧急情况影响税以及零售和居民付费服务税。
    季报和月数量减少了三倍多。今后,吉尔吉斯斯坦纳税人可以在不与税务机关代表当面接触的情况下,借助互联网获得电子版税务报表。
    除此之外,规定时效期限——纳税人拖欠税款金额的审查可在征税期结束后6年内进行(目前为止原税法中没有时效限制)。同时,多付的税金的退还和结算可在征税期结束后6年内进行(原税法上规定为3年)。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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