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报道,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近日签署了《哈萨克斯坦国家检查和监督法》。
该法规定,将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对涉及国家机关实施的监督检查行动进行统一立法并坚持其基本原则,主要目的是解决一些政府部门以检查的名义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问题。
2010年10月底,哈萨克斯坦司法部副部长库斯塔夫列托夫在议会发言时称,该法律文件是为了履行纳扎尔巴耶夫在2008年11月召开的反腐败论坛指示精神而制定的。政府部门对经营主体的检查行动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程度,因此这项法律要确定完整的检查项目表、检查依据以及检查机关和被检查者的权利和义务。
该法案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内务机构、司法机构、金融警察、国家消防部门和海关属于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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