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阿斯塔纳5月11日电 哈萨克斯坦议会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这是哈萨克斯坦议会新闻局11日透露的。
协定规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应在紧急情况下进行预警和救灾合作,为保证受灾居民获得有效和协同的帮助共同努力。
该协定2005年10月26日在莫斯科签署。
哈萨克斯坦议会已将有关批准该协定的法律提交给哈萨克斯坦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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