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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议长表示不会修改宪法中有关语言使用的条款

陈志新 来源:2011-09-16 2011-9-16 人民网

    人民网阿拉木图9月15日电(记者 陈志新)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议长马米15日在首都阿斯塔纳表示,哈议会不会对宪法中有关语言使用的条款作出修改。

    马米当天对记者说,哈议会无论是在今年,还是在未来都不打算对宪法相关条款作出更改。他表示,语言问题涉及到社会和睦,对该问题的争论将对社会稳定产生消极影响。马米认为,民族关系和解是哈独立以来国家所取得的主要成就之一,其基础是大量哈萨克斯坦公民可以并且有权力使用俄语。

    9月5日,哈萨克斯坦部分社会活动家、政党代表、文艺工作者发表致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的公开信,要求从宪法中取消有关俄语与哈语拥有平等地位的条款。这一消息再次引起哈各界对语言问题的激烈争论。

    哈萨克斯坦于1989年9月颁布了《语言法》,赋予哈语国语的地位。哈现行宪法第7条第2款规定,“在国家组织和地方自治机构中,俄语和哈语一样平等地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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