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萨克斯坦,那些未还清贷款的人、未缴税和未交纳罚款的人将被禁止出国。欠款的数额已不重要,只要有这种行为都在被禁止出国之列。从4月份起,相关部门将开始采取这种措施。
哈萨克斯坦司法部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1月1日,共有案值1.081万亿坚戈的110万件法院判决正在执行之中。哈萨克斯坦司法部执行委员会副主席阿克扎诺夫指出,在上述正在执行的案件中,离婚后支付生活费的案件占到了30%。据数据显示,目前执行部门手中有29216个向丈夫追讨生活费的案子。这些被执行人或者没有固定的工作,或者对自己的亲生子女隐瞒自己的收入来源。阿克扎诺夫指出,这些被执行人与自己的前妻打官司并不感到难为情,他们或者要求用离婚前的住房进行交换,或者要求对分割财产后属于自己的住房部分进行补偿。
从银行贷款的人中也有许多骗子,他们故意长期逃避法院的执行。哈萨克斯坦司法部将2006年—2007年办理了抵押贷款和其它贷款的人归入此列,现在他们借口资金困难拒绝还款。
现在,哈萨克斯坦只能禁止债务人出国。阿克扎诺夫强调,禁令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因违反交通规则未交纳罚款的司机,还是非法拖欠工人工资数月之久的商人都适用于这条禁令。阿克扎诺夫说:“如果一个公民自法院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两个月的时间内未执行法院的判决,他将被视作恶意欠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在彻底还清债务之前,他将不能出国。”
阿克扎诺夫称,法院执行部门一开始会提出一个临时限制债务人出境的决议,如果法院同意,那么这一决议将被转交给国家安全委员会边防局执行。边防局可以通过电脑中的数据库核对债务人的名单。这种做法在2010年10月生效的《执行程序和执行部门地位法》中已有规定。这项法律生效已将近半年,但在哈萨克斯坦还没有一个欠款人被从飞机上“请”下来。
哈萨克斯坦司法部执行委员会对此作出的解释是,法律的实施正赶上政府司法系统的改革。将执行权从最高法院转交给司法部影响到了债务人数据库的建立和相关文件的制定工作。哈萨克斯坦司法部执行委员会很难确定,从今年4月份起将会有多少欠债人不能出国,这将取决于在此之前法院积累了多少待执行案件。
同时,哈萨克斯坦司法部也指出,如果一个公民不能100%还清债务,但同时他的工资中有一部分钱始终用来还债或者有法律文件证明债务人为了还债开始出售自己的资产,那么他出国将不受任何限制。
禁止出国并不是对未执行法院判决的债务人的唯一处罚。必要情况下,债务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常常有这种情况:债务人确实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债。哈萨克斯坦法律规定,在债务人没有钱也没有不动产的情况下,执行部门有权将执行书退还给申请人。申请人可在3年之内再次向法院起诉。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