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西莫夫表示,公共住宅事业发展应遵循新的根本原则,这是因为往年,特别是在2000年建筑开始迅速发展以后的实践表明,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一些偏差。哈萨克斯坦建筑业吹起的那个“泡沫”表明,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放开对这个领域的监管。
据他介绍,那时私人银行和私人公司参与修建私人建筑,股东和抵押贷款者购买这些住宅,这个领域出现了问题,但却无法找到责任人。结果只剩下了两个责任人:政府和地方政府。
马西莫夫强调说:“政府应该规范这些问题。建筑与公共住宅事务署的工作范围包括使竞争规则更明确和合理。”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