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 >> 中亚研究网 >> 正文

哈萨克斯坦个体法院执行员将于2011年上岗

来源:2010-10-30 2010-10-29 亚心网

     亚心中亚网www.xjjjb.com讯译者:刘景信 哈萨克斯坦司法部新闻发言人叶尔博拉特·叶里姆别特在10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哈萨克斯坦将从2011年起开始发放个体法院执行员执照。

     哈萨克斯坦正在推行个体执行制度,从10月21日起,有关这一方面的法律已经开始生效。

     叶里姆别特说:“初步定于2011年初开始由主管机关-哈萨克斯坦司法部司法文书执行委员会发放个体法院执行员执照。自此开始,个体法院执行员可以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

     叶里姆别特进一步指出,“个体法院执行员将与国家执行员同时开展工作并对国家执行员的工作予以补充。”

     受过高等法律教育并且经过相关专业实习、年满25岁的哈萨克斯坦公民都有可能成为个体法院执行员。要想成为个体法院执行员要经过专业考核。但是,有一类人无需实习和考试就有权获得个体法院执行员执照,这些人包括审判员、检察员和前国家执行员。

     叶里姆别特说:“预计,在个体法院执行员上岗的最初几年,约有15-20%的案件将交由他们执行,这些案件主要与法人和经营户之间的争端有关。”但他同时强调,如果案件的一方涉及到政府部门,那么案件的执行只能由国家执行员实施。

     司法部希望,由个体执行员执行的案件的数量逐步扩大到案件总数的50%。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