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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实施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制度

luojian 来源:2008-11-06 2008-11-5 亚心网

  哈萨克斯坦报纸6月24日公布了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6月12日签署的《关于批准实施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制度、包括出口商品管制和进口自动许可证商品清单》的政府令。 

     纳入该许可证商品清单的主要商品有:武器及军工产品及服务,火药及爆炸物,稀有金属、贵重金属,核原料、工艺、设备、装置及α、β、γ放射源,植物源性及动物源性制药原料,有毒物质,侦查专用技术设备及物品,医用透视装置,密码保护的资料及文件,鸦片原料,白磷,白节油,杀虫剂,工业废料,酒精半成品,乙醇,麦芽制啤酒,白酒,葡萄酒,白兰地,兽角,以及2008年2月5日第104号政府令中列明的出口监管清单中的商品。 

     根据该政府令,哈萨克斯坦工贸部“工业委员会”负责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工作;哈萨克斯坦工贸部“贸易委员会”负责进口商品自动许可证管理事宜。 
    该政府令生效后,此前执行的43号政府令自动失效。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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