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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同盟对中国聚合涂层钢板征反倾销税

来源:2012-06-01 2012-5-30 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国际文传电讯社524日莫斯科讯,“欧亚经济委员会”行业委员会根据俄罗斯工贸部依据关税同盟法进行的首次反倾销调查结果作出决议,对中国产厚度大于0.2毫米小于2毫米冷轧钢板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钢板海关总价的22.6%

  消息称,关税同盟对鞍钢股份公司、大连浦项钢板有限公司和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聚合涂层板分别征收12.9%11.4%8.1%的特别税。

  “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部长斯列普涅夫称,调查证实自中国倾销性进口聚合钢板已经对关税同盟国经济行业造成了损害,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以此为依据引入反倾销措施,同时,这也是“欧亚经济委员会”自主进行此类调查,维护关税同盟内部透明公正及反不正当竞争贸易环境的主要任务和权限。

  消息称,关税同盟国每年从中国进口约54.1万吨聚合涂层钢板,约合5亿美元;专家认为,反倾销税措施启动之后,一年半之内从中国的进口量每年将缩减20-25万吨,与此同时,关税同盟国钢板生产企业完全可以满足市场需求。“欧亚经济委员会”认为,反倾销措施启动之后,关税同盟内部近几年对生产设备进行过大量投资的生产企业将增加聚合涂层钢板产能。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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