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地域辽阔,矿产资源丰富。铬和磷矿储量均占世界第二位,铜、铅、锌、钼的储量居亚洲第一位,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分别居世界第9和第17位。
1991年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开始实行经济改革,分阶段推行市场经济和私有化。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积极引进外资,在重点发展油气领域和采矿业的同时,加快实现经济多元化。
哈萨克斯坦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政策
2007年1月,哈萨克斯坦新一届政府组成后,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给新政府布置了包括挺进世界50个最具竞争力国家行列,进行行政改革,探索新的国家规划方式,加快优势地区的发展以催生若干个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推广新技术增强国家竞争力以及促进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和教育事业等十大任务。
以“能源立国”带动国民经济发展
为了在独立后经济恢复期内充分利用本国资源优势,尽快地摆脱苏联解体对国家经济带来的破坏性打击,哈萨克斯坦领导人逐渐明确了以能源经济为支柱的“能源立国”发展战略。
1997年10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向议会提交了《哈萨克斯坦2030年:繁荣、安全与全体哈萨克斯坦人的福利改善》的国情咨文,为国家未来数十年发展制定了战略方向。哈国迄今通过的有关社会经济决议和制定的发展目标都以此文为主要依据。
能源是哈国发展战略中确定的长期优先发展的目标之一。哈国的能源战略包括吸引外资、修建不同方向的输油输气管道、加强能源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利用石油收入、将能源资源作为与外国进行谈判的筹码等。
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政府注意到,能源资源总有用完的时候,必须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长远考虑。在这一思想指导下,2004年哈国政府制定了《工业创新计划》,提出了要对国家的经济结构做战略性调整,逐渐改变以能源和原材料出口为主的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有竞争能力的加工工业,从2004年开始逐渐将工业发展的重心由采掘工业向高技术加工工业转移,减少对原料出口的依赖,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8年9月4日,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在出席第三届欧亚能源论坛开幕式时说,运输管线的经济性、实用性和安全性是哈萨克斯坦选择能源出口渠道的根本出发点。
在国内,哈将采取措施加快本国石油加工企业和能源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改造,制订全面的能源战略,以提高能源使用率和环保程度,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目标
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政府意识到靠开采自然资源维持经济增长只是特定时期的历史选择,现代社会的经济增长和发展要求更先进的机制。2006年11月14日,哈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签署命令批准“2007-2024年哈萨克斯坦向可持续发展国家过渡方案”。方案为国家各个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确定了目标、原则、任务和基本机制,以使哈萨克斯坦在经济、社会、环境和政治等方面得到均衡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保持国家持久的竞争力。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可持续发展理念
哈萨克斯坦政府认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哈萨克斯坦2030年发展战略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哈萨克斯坦“迈入世界最具竞争力50强国家行列”打下基础。
(2)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过渡阶段
准备阶段(2007—2009年)——为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纳入社会活动、 政治活动、经济多元化和技术突破的所有领域准备条件;第一阶段(2010—2012年)——保证哈萨克斯坦“进入世界最具竞争力50强国家行列”;第二阶段(2013—2018年)——巩固国家在生活水平、减少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生态可持续性方面的世界领先地位;第三阶段(2019—2024年)——达到可持续发展的一般国际标准。
(3)可持续发展的优先领域
贯彻生产和消费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应用新的生态安全工艺
运输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能效和节能
可持续发展的地区平衡问题
提高居民社会安全水平与贫困作斗争
科学和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保留历史和文化遗迹
预防和减少生态对居民健康的威胁
与沙漠化作斗争
保存生物多样性
减少包括温室气体在内的废气排
放提高饮用水质量
解决跨境生态问题
放射安全和生化安全
废弃物治理
(4)向可持续发展过渡的目标
按照规划,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达到以下成果:居民生活提高到世界发达国家和最具竞争力国家的水平;资源的使用效率从目前的31%提高到2024年的53%,使其成为实现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之一;到2024年使居民人口增加到1800万,且平均寿命从现在的65岁提高到73岁;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通过减少破坏环境的人为因素和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改善自然环境,环保指数比目前提高25%;提高各地区发展的可持续性。
哈萨克斯坦政府的企业社会责任观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引下,哈国政府积极推行内政外交政策,推进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哈国政府尤其重视社会主要经济体企业在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中的独特作用,主张企业履行全方面的社会责任。
SR就是企业自愿为社区平衡发展投资
哈国政府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自愿为社区在社会、经济和生态方面的发展投资。国家和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2008年初明确指出:“国家和企业应成为真正的伙伴,不仅合作解决经济问题,也要合作解决社会问题”,“企业、社会和国家协调发展,国家才能处于平衡状态之中”,突出强调企业在解决国家社会问题方面扮 演着重要的角色。
企业社会责任是建立文明公正的社会劳动关系的重要条件。企业的发展应该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为社会带来的变革以及企业在国家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三方面来衡量。
企业的政策或活动应同时兼顾个别群体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前景和最大效益,符合社会目标和社会价值的要求。
从就业、环保和公益三方面对企业履责提出期望和要求
哈国政府认为,鉴于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企业应积极推动生态领域发展;关注员工,消除所有形式的强迫劳动,杜绝雇佣童工现象,消除劳动就业歧视,为员工创造适宜的工作条件,实施新的劳动报酬方案,推广新的社 会工作方法及用于劳动保护和技术安全;积极为社会创造新的工作岗位,通过遵守就业安置相关法规,发展社会弱势群体的工作潜力,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现实的援助;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提高企业在公共事业社会资助方面的责任感,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及社会资助制度的发展。
2008年1月,哈萨克斯坦政府举办了“第一届企业社会责任共和国论坛”,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开幕式上提出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期望和要求:“首先要创造新的工作岗位,为工人提供社会保障,并且遵守生态法规;其次还需要参加促进地区发展的社会项目,帮助地方财政、城市交通、学校、儿童场所和医院。 ”具体到外国投资者而言,政府要求其在签署投资合同的同时,与当地政府签署《社会经济合作备忘录》,以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将公司投资额度的相应比例(1%~2.5%)用于员工培训;满足政府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和上缴更高额的出口关税。
哈国政府的相关政策导向与推进措施
支持企业参与GC、EITI等国际组织
哈国政府支持在哈企业加入全球契约( G l o b a lCompact,简称GC)。2008年11月28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召开了由哈国工商贸易部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共同举办的“促进哈萨克斯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国际论坛,会上哈国一些加入全球契约的企业,诸如哈萨克斯坦商业银行和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均明确表示将严格遵守GC的十项原则。在哈萨克斯坦建立全球契约地区网络将成为全球契约在哈下一阶段的行动计划。
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Extractive I n d u s t r i e sTransparency Initiative,简称EITI)是在2002年9月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上提出来的,已成为世界资源业迈向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和重要推动力。EITI重点关注资源收益的分配问题,强调采矿业公司向政府付款和政府运用资源收益的透明度与建立问责制,其目标是保证资源国和人民整体受益于自然资源的采掘。2005年6月,哈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宣布哈国支持EITI。截至2008年3月,哈已有98家企业加入EITI,其中石油天然气企业55家、采矿企业43家。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不断提升企业履责标准近年来,哈萨克斯坦频繁对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旨在加强环保力度,保障劳工权益,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4年5月19日,哈萨克斯坦修订并颁布了新《劳动法》。法律规定企业必需在转岗停工期间给工人劳动报酬;由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恢复工人工作后应为这段时间支付平均工资;如不及时支付休假工资,则要按实际拖延时间向工人支付平均工资等。这些规定明确了雇主在遵守劳动法、劳动安全和保护、个人和集体劳动合约方面的权力和义务,有利于维护雇员的权力、社会保障及平衡雇主与雇员的利益。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