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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若干思考

贺星岳 顾华祥 来源:2008-12-31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1月

  内蒙古、广西、云南、西藏和新疆等边疆省区有众多少数民族聚居, 边境线1.9万公里, 占我国陆地边境线总长度的86%, 与13个国家接壤, 是我国连接中亚、西亚、南亚、东南亚和俄罗斯、蒙古等国家(以下简称周边国家) 的“桥头堡”。我国与周边国家在经济结构上有较强的互补性, 这一广大的地区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市场潜力, 为区域经济合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周边各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也为区域经济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周边国家巨大的消费市场亟待开发, 双方拥有共同开发的核心项目,合作前景十分广阔。目前我国对周边国家的投资增长迅速, 规模不断扩大。中亚地区主要集中在石油开采、输油管线建设、提供石油钻探设备等能源领域;东盟主要集中在商贸、旅游和农业合作开发等方面;蒙古国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纺织服装、建筑建材、畜产品加工和服务业。与周边国家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是维护亚欧地区稳定与发展的共同需要。因此, 民族地区应重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 抓住机遇,不断拓宽市场, 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提高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力。

  一、民族地区加强与周边国家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 切实加强与周边国家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领导与研究。近年来, 随着我国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间经济合作关系的日益密切, 双边经贸、技术和投资合作保持了高速、稳定增长的态势, 周边各国在我国对外经贸合作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民族地区的各省区党委、政府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明确具体工作任务, 落实人员和经费。各省区之间要相互合作、相互协作, 形成合力,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区域经济合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最大限度地优化合作的条件和环境。要组织力量研究周边国家的产业政策, 科学合理地制定规划, 明确合作的思路、目标、重点和扶持政策, 把双边经济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合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 把优势产业布局规划与区域经济合作有机结合起来, 把产业化发展目标与区域经济合作的重大项目结合起来, 适时调整投资结构, 扩大合作范围。

  认真做好出口商品基地和重大合作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论证, 全面推进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经贸合作发展等战略性问题, 并积极规划和组织实施好; 要结合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和资源需求状况, 拟定境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确定境外投资合作的方向、重点领域与中长期发展规划, 制定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二) 抓紧出台全面实施向外开放, 与周边国 家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我国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双方企业跨境投资的数量不断增加, 规模不断扩大。从“引进来”方面看, 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在昆明、思茅两市投资兴办的企业已有15家, 协议外资已达3 亿多美元; 印度尼西亚金光集团在文山、思茅两州市开发的投资已达2..5亿美元。近年来, 西藏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也呈现出上升的势头。截至2004年8月, 周边国家来西藏投资设立各类企业共59个, 实际到位资金达到787万美元。从“走出去”方面看, 据不完全统计, # 我国对中亚地区的投资规模已接近20亿美元, 这一投资规模在今后的5年中还会有非常大的增长[ 1 ] 。据商务部统计, 截至2004 年10- 11月, 中俄两国相互投资的总额达到了近12 亿美元& &2004年9 月, 温家宝总理访问俄罗斯期间,提出了到2020年中方对俄罗斯的投资达到120亿美元,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加工生产和高科技产业等领域。[ 2] 但从促进发展的角度看, 目前的审批制度还不适应与周边国家开展经济合作的要求, 外汇管理制度也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企业海外投资战略不明确, 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 信息不灵严重制约中小企业的跨国经营。因此, 加快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 尽快完善相关政策, 积极主动与WTO 贸易体制接轨是势在必行。区域经济合作要用活、用足WTO 规则的“服务业”条款政策, 政府要最大限度地提供政策支持。民族省区要尽快制定“实施”向外开放“的战略性行动计划”, 和支持企业“向外开放”的鼓励政策, 包括境外投资的法规、企业贷款担保、金融支持、龙头企业扶持、出口补贴、金融结算和用汇方便、海外保险及法律保障等, 以支持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尽快实现由低层次的边境旅游购物、边民互市向高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推动双边产业结构向互补性发展。

  (三) 加快实施企业集团化战略, 提高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力。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要有全球视野, 要重视提高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主体, 加大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区内外大企业、大集团#走出去. 投资发展。采取收购、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形式, 进行国际资本运营, 投资或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加快资本运营。

  重点扶持省区和地州市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面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扩大合作规模。广泛吸引国内、区内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 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产品加工贸易领域, 鼓励现有外贸流通企业与生产、加工企业合作, 鼓励产品加工和贸易企业通过资产重组, 形成面向周边国家区域经济合作的大企业集团。民族地区的企业在国外投资发展, 要尽量走多边合作的路子, 大项目可适当地与所在国企业合资合作, 或与西方国家信誉度较好的企业合作。通过与周边国家的联合与协作, 进一步整合民族地区的发展资源, 形成以市场为导向, 以资产为纽带, 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组建的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 实行统一发展规划、统一管理, 从根本上解决区域经济合作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四) 加快编制与周边国家进行区域经济合作 投资项目指南, 建设通畅的经济发展信息服务网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 我国民族省区与周边国家双方政府和企业的互访、考察、合作日益增多, 贸易发展势头良好。目前, 中国与东盟在贸易方面发展很快。据海关统计, 自1993 年以来, 东盟已经连续11年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 中东贸易额从1990 年的66..91亿美元增至2003 年的782..52亿美元, 年均增长率为20..82%。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后, 将会进一步促进中国扩大出口规模, 提升出口竞争力, 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目标。[ 3] 民族地区要抓住 机遇, 积极扩大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规模, 增加合作项目。广泛、深入地了解周边国家经济发展所需投资的领域和项目, 责成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编制本省区与周边国家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投资项目指南., 明确专门与周边国家对口联系的部门, 通过双方政府间的沟通与合作, 定期向企业发布短期、中长期投资导向指南。以各省区发改委为牵头单位, 以现有的信息网络为基础, 加大投资力度, 更新技术设备, 建设以省会城市为中心、覆盖全国的经济信息服务网络, 为投资者提供周边国家经济发展的市场需求、价格变动、政策法规动态信息和市场行情等方面的服务。

  (五) 努力改善投融资环境, 增强服务意识。

  周边各国已经越来越重视吸引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相继出台了!国际投资保护法., 还与中国分别签订了!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因此, 民族地区各省区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周边国家进行实地考察, 深入了解对方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了解对方需求及合作愿望, 认真吃透对方国家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 抓好地方立法工作, 做好合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努力改善民族地区招商引资的环境, 注意发挥政策、法规的引导作用, 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落实好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民族省区自己制定的有关政策。重视建立信用政府, 实行问责制, 提高办事效率, 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 实行内资与外商投资审批一站式服务。大力提倡和鼓励市场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投入, 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认真解决招商引资、优化投融资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加强对参与合作人员、我境内公民进行对外开放政策、法治意识和诚信道德教育, 以一流的服务和一流的精神面貌吸引合作方。

  (六) 建立区域经济合作项目贷款和补贴专项基金, 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各省区要设立与周边国家区域经济合作的专项基金。基金可由三块组成: 一是向中央争取一部分; 二是省区人民政府拿一部分; 三是企业筹集一部分。形成一定规模的专项基金, 专门为实施#走出去. 战略的企业提供必要的补贴和贷款支持。设立合作专项资金。在项目、口岸、道路建设、天气预报和商业资讯预报等方面设立专项资金, 通过政府间的合作, 为企业间的合作搭桥铺路。另外, 还要广泛吸引企业、社会 和民间资金参与, 共同组建面向周边国家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投资经营公司, 解决社会闲散资金的投资渠道和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改革开放以来, 民族地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末余额上升很快, 已经形成一笔庞大的#休眠. 资金。以新疆为例, 1980- 1985年增长67..94% , 1990- 1995年增长73..09%, 1996- 2000年增长47..48%; 2001年末达994亿元, 1年增长8..6% (以此增速计算,5年增长仍然会达到45% )。[ 4] 以此估算, 5个自治区2001末居民储蓄余额至少也在4 500亿元以上。

  如果每年能够调动其中的1 /5, 即900亿元以上,投入到经济发展中, 可占到5个自治区200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 542 亿元的25.41% 。这还未计入民间资本的滚动投入量。实际上, 民族地区早就有成功的先例。内蒙古在《九五》期间,全区以BOT方式建设经营的二级以上公路就达522公里, 累积投资21.3 亿元, 占总投资额的14%。[ 5] 因此, 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实施《国务院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若干意》的力度, 在引导民间投资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 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推动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合作拓展区域经济的发展。

  (七) 加快通道、口岸和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奠定坚实基础。我国沿边民族地区与邻国大多有铁路、公路或水路相通,在地理位置上具有同国外开展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地缘优势。据专家估算, 由于陆运比海运路程更短, 同样的商品贸易, 走亚欧大陆桥比海运的运费降低55%左右。[ 6 ] 因此, 加快交通线路建设, 可使整个西部地区产品的贸易成本大大降低, 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的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给民族地区及周边国家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但由于受到历史欠账太多、地处边远落后地区、投入大等因素的制 约, 民族地区的通道、口岸和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还比较低, 人流、物流能力均难以与发达地区相比, 难以适应双边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需求, 双边公民来往交通不便利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丹麦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基金会总裁斯万) 里斯卡指出: 中国是丹麦企业目前的投资重点, 新疆的畜牧业、旅游业、建筑和建筑材料等, 都是吸引丹麦的地方。但# 从丹麦到乌鲁木齐, 如果直飞只需4小时; 而现在, 从北京转机则需要16 个小时.。[ 7] ( P286) 交通是通商的前提, 这个“瓶颈”问题不解决, 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合 作就要受到制约。因此, 民族地区应树立现代化陆桥经济新观念, 除规划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外, 还应规划建设与交通干线配套的信息高速通道; 进一步加快国际客流、物流大通道建设速度, 重点推进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国际铁路、国际公路、主要城市间的国际航线开辟等项目的建设; 积极发展沿国际交通干线经济走廊, 形成人流、物流、信息流、技术流的国际综合大通道。要重视提升口岸协调管理能力, 尽快把国家一、二类口岸建成全天候贸易便利化口岸。加快口岸的立法步伐, 大力提升通道、口岸和物流中心的信息化水平, 改善口岸的联检、仓 储、停车、通信、食宿等服务设施, 使其适应不断扩大的经济贸易合作的需要。加快建设以省会城市为核心的物流园, 加快大型物流基地建设, 努力将民族地区的省会城市建成中国面向周边国家的现代物流中心, 带动客流、资金流的发展。

  (八) 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 培养具有开展跨国区域经济合作业务能力的高级人才。民族地区各省区与周边国家进行区域经济合作, 涉及面广、专业性强, 需要一大批有较高外语水平、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对WTO 规则能够进行实际操作的人才。目前, 在中亚地区, 仅有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加入世贸组织, 哈、乌、土、塔都在积极申请加入世贸组织, 都在向世界标准靠拢。其中, 美国已经承认哈萨克斯坦成为市场经济国家, 意味着哈萨克斯坦已经属于自由贸易体制范畴的国家, 具备了市场经济国家应有的较为规范的市场体制。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制定的种种有利于各方的规则, 将使中亚经济圈的内部环境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和优化。这就要求我国民族地区的外贸企业在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时, 必须按照WTO 的规则规范操作。以前存在多年的无序、缺乏诚信、腐败、政策多变等不利于双方合作的因素都会逐渐让位于世贸组织框架下制定的规则。中亚经济圈的内部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对各方的影响是积极而深远的, [ 8 ] 人才问题将是首当其冲的。而各省区相关人才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因此, 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实际运作和研究WTO 规则的人才、跨国涉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跨国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各省区人民政府和高校要加强对周边国家小语种及俄语和蒙古语人才、通关人才、金融人才、管理人才、法律人才、中介机构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为企业输送合格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要大力引进能够运作WTO 规则的人才、具有跨国经营管理经验的高级人才, 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 为企业引进人才牵线搭桥, 搞好服务。通过重视多渠道的培训与引进, 建立适应民族地区开拓周边国家的市场、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所需的人才培养基地。要加强双边人员往来和人才交流, 为扩大合作配备不可缺少的优质人力资源。

  二、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开展区域经济合作需要国家帮助解决的问题.

   (一) 加快制定!区域经济合作开拓法., 尽快与周边国家签订!区域经济合作投资保护协定.等国际协议文件。根据六方商定的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目标, 开展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是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扩大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间相互投资, 必须尽快加强我国与周边国家在投资领域的法律建设, 尽快进行与周边国家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立法, 我国应尽快制定《区域经济合作开拓法》、《海外投资法》,与周边国家签订《区域经济合作投资保护协定》。在资金流动方面, 与周边国家签订有关货币自由兑换流动的协议; 在货物运输方面, 支持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进行公路、铁路建设和空中航线开辟方面的合作, 支持民族地区率先实现公路、铁路、民航运输工具的出入境自由; 建立健全有关境外投资的法律保护制度和避免对投资者的双重征税的法律法规。同时, 也要抓紧修改《公司法》、《外汇管理法》、《金融法》、《破产法》、《保险法》、《仲裁法》、《价格法》、《税法》等一批法律, 对已经明显制约与周边国家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要尽快依法废止, 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可预见的投资环境。我国应与周边国家共同积极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 尽快将实施有关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各项措施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通过双方、多方的共同努力, 加速推进在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的投资与合作发展活动。

  (二) 加强对民族地区参与国家实施境外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的研究、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政府必须充分发挥调控作用, 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协调运作。职能部门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 从我国资源状况出发, 以全球眼光来考虑我国的境外资源开发利用战略, 抓紧制定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 把境外资源配置与国内产业、贸易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把国内产业、贸易发展规划与海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 把开发利用境外资源与建立国内重要战略资源储备结合起来; 把开发利用境外资源与对境外资源的有效控制结合起来; 把对境外资源的有效控制与争取资源的定价权结合起来, 制定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产业战略、贸易战略和激励政策。要把开发利用境外资源与发展所在国的经济、建立与所在国人民的友谊、传播中华文化结合起来。通过资源的开发利用, 来推动我国与周边国家实现经济共同发展、政治互相融洽、文化互相交流、友谊进一步加深、友好关系进一步巩固。通过境外资源的开发利用, 树立起中国睦邻安邦的大国良好形象, 构建出一个和谐的周边国际环境, 创造出更加融洽的周边国际关系, 为我国赢得更加良好的发展机遇。当前, 要进一步加大资源合作开发利用的外交工作力度, 外交工作要把配合国家实施境外资源开发利用战略作为一个工作重点。主动围绕重要资源和重点国家、地区积极开展资源外交工作。借鉴发达国家鼓励开发国外资源的经验, 采取援助贷款、项目援建、减免政府间债务与资源开发项目挂钩等措施, 提供外交和投资咨询方面的支持。尽快建立整体对外的协调机制, 确保国家利益最大化。国家要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地缘优势, 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和推动力度, 力争在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的激烈竞争中, 使民族地区企业也能够得到一定的机会, 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的发展, 推进国家“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的实施。

  (三)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简化境外投资手续。现有的对外投资审批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审批手续复杂、时间较长, 而且审批权限大都在国家有关部门, 省区级和地州市级几乎没有主动权,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企业与周边国家开展经济合作的有效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下划民族地区企业的涉外经营权, 进一步放宽民族地区企业参与境外合作开发类项目的限制, 加大对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国家应从民族地区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 尽可能地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对外审批制度改革, 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 都应逐步由审批制向登记备案制转变, 从多方面为双边企业提供便利, 调动企业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性。

  (四) 适当放宽民族地区到国外投资企业的用汇限制。我国尚未实行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 这限制了企业开展大规模的对外投资, 外汇管理制度过严也限制了海外投资。企业对外投资需要宽松的用汇、结汇制度, 外汇管理可考虑和银行一起建立企业对外投资信用评估制度, 对信用度高、效益好的企业可给予更多的使用外汇的自由。同时, 需要国家改革外汇管理制度, 进一步放宽外汇管制, 并尽快与周边国家签订协议, 使人民币成为边境贸易结算货币, 并批准率先在民族地区省会城市和部分边境地区地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和边境口岸设立结算中心, 允许边境贸易出口以人民币结算并给予退税, 力争使人民币成为周边地区流通性较强的货币。应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 放宽民族地区涉外企业使用外汇的政策限制。对民族地区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的境外合作项目, 在国家境外投资年度使用外汇规模内, 应保障民族地区企业境外投资所需的外汇供给。鼓励民族地区企业使用多种外汇资金来源, 有效解决配套外汇资金不足的问题。对重点支持的境外投资项目及其相关的出口贸易, 应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出口收汇核销期限。要进一步放宽民族地区企业境外投资的可兑换限制, 以满足民族地区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外汇需要。

  (五) 成立我国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专门投资咨询机构, 为企业合作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开展跨国区域经济合作不仅要熟悉本国的情况, 而且还需要对合作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情况有广泛深入的了解, 如合作国的投资回报情况、汇率变化、外汇管理政策、税收政策、产业发展状况、经济发展状况、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变化情况、社会秩序和安全情况等。还要有能力对这些信息进行研究分析, 及时从中获得有价值的商业信息。这就需要依托中国驻周边各国使领馆的经参处成立中国与周边各国区域经济合作的专门咨询机构, 为国内同周边国家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产业、项目及商务政策咨询服务。此外, 还应建立商业化的民间投资中介机构, 完善信息网络体系, 及时为国内企业提供周边国家涉及经济发展的各方面信息, 为企业抓住商机, 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条件。国家司法部要引导律师事务所关注这一领域的动向, 尽快扶持一批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相关的业务咨询和代理。

  (六) 建立区域经济合作专项基金, 为民族地区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考虑到周边国家投资风险高、融资难度大的实际, 需要借鉴国外设立海外风险投资基金的做法, 由国家、民族地区各省区和周边国家投资的企业共同出资建立#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专项基金., 向投资周边国家合作发展的企业提供资金供给方面的优惠待遇, 如建立“周边国家投资损失费制度”等。应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促使金融机构为企业# 走出去. 开展海外投资提供优惠贷款、担保及投资保险等多种服务, 开发适合涉外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目前专项基金未建立起来的情况下, 应考虑取消非公有资本到境外投资的限制, 支持民间投资者与外商合资合作, 允许涉外企业投资项目申请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鼓励实力较强的涉外企业从民间融资, 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加快合作发展。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对民族地区企业参与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 允许按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境外投资储备金, 从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减, 增强民族地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同时, 国家应多层次构建境外投资保险, 积极与有关国家签定双边、多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重视利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有关条款保护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利益, 降低境外投资风险。

  (七) 建立多层次合作对话机制, 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提供机制保障。应该看到, 我国与周边国家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有的国家国内矛盾突出、政令难以统一; 有的国家经济政策多变, 已公布的贸易投资保护政策难以执行和落实; 有的国家对外经贸存在歧视和不平等情况, 对与中方加深合作存在顾虑。因此, 要增强与这些区域内部的凝聚力, 尽快形成经济共同体, 使其能够加速行驶在# 双赢. 轨道上, 就必须不断增强互信, 加强对话和沟通。在抓好落实上海合作组织会议精神的基础上, 要重视建立国家高层、地方政府间、企业和民间等多层次的合作对话机制,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为顺利开展合作提供保障。加强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在经济安全与风险防 范方面的合作、对话与交流, 同时加强对自身产业、贸易与金融结构的监控、调整与优化, 提高抗外部冲击能力, 确保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不断增强双方合作的信心。

  (八) 进一步简化双方商务人员办理出入境签证等一揽子手续, 积极为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公民来往创造有利条件。进行经济合作, 双边发展贸易, 首先是人员的往来与交流。加快我国周边区域的经济合作, 亟待进一步简化双方商务人员办理出入境签证等一揽子手续, 积极为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公民来往提供方便。东盟各成员国为了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同意在2005年底全面落实东盟国家的公民在区域内旅游免签证措施, 以刺激区域的旅游产业。东盟国家还计划从明年起协调和统一各自的签证签发程序, 让成员国以外的旅客和商人能在10国之间走动。[ 9] 菲律宾政府也将对中国所有游客提供落地签证服务, 我国应从中借鉴有益经验。可在巩固湄公河流域六国合作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 加大向周边国家开放的力度, 尽快将周边国家中还没有批准为双方公民旅游目的地的国家, 通过多方协商, 批准为双方公民旅游目的地, 进一步便利周边区域各国公民的互相往来, 为经济合作发展增加人气指数。可请国家有关部门争取通过双方政府换文, 明确对商务人员实行快速签证。争取周边国家在我国民族地区省会城市设立旅游、商务活动签证代办点。争取在民族地区边境城市实行入境后签证或落地签证等优惠政策。尽快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 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的商务部长委员会, 以便研究制定对各成员国商人及第三国商人实行统一通用的商务活动签证。另外, 还要尽快提高我国签证的信息化水平, 在民族地区尽快实行“网络申请签证”或“网络审批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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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大为. 中国外贸企业西进中西亚、俄罗斯高峰论坛摘要[ N] . 新疆日报, 2005- 07- 10.

[3]袁波. 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影响及政策措施建议[ EB /OL]. 仙桃投资网, 2005 - 02 - 03, 19:18: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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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崔静华. 民间资本向交通发力[ N ]. 中国交通报,2003- 0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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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韩晓怡, 张艳萍, 许丰. 28 家世界500强企业对新疆充满期待[ EB /OL]. 天山网, http: / /www. tian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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