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改革的方案》(社科人字[2015]11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社科[2016]人字45号)文件精神,结合俄欧亚所工作实际,拟定俄欧亚所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俄欧亚所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在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所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所办公室会同科研处承担具体落实工作。
二、资格数量
院核定我所正高级专业级职务数量27人,现在岗25人(含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引进领军人才1人)、具有正高资格2人。正高级专业级职务资格数量拟按不超过院核定指标数110%设置,我所2016年拟评正高资格3人。
院核定我所副高级专业级职务数量27人,现在岗26人、具有副高资格3人。副高级专业级职务资格数量拟按不超过院核定指标数115%设置,我所2016年拟评副高资格4人。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1. 政策制定(5月23日)。召开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本年度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中重要事项。
2. 动员部署(5月24日)。组织召开全所大会传达和学习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改革等相关文件精神。
3. 政策解答、接受个人申报(5月25日-6月3日)。办公室负责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4. 资格审核(6月6日-13日)。办公室会同科研处负责按院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人员资格和科研成果等情况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在所内进行公示。
5. 召开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会议(6月14日)。召开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会议。
6. 公示评审结果(6月15日-22日)。在所内公示评审结果。
7. 确认评审结果(6月23日)。召开所党委会议,研究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结果。
8. 报送评审结果(6月24日)。向院人事教育局报送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结果。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评审工作
1. 上报《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名额使用计划表》(8月上旬)。
2. 接受个人申报,审核材料(8月下旬)。办公室接收个人申报材料,科研处负责按院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人员科研成果等情况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在所内进行公示。
3. 召开所级评审会议(9月上旬)。召开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级聘用评审会议。
4. 确认并报送评审结果(9月中旬)。召开所党委会议,研究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级聘用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在所内进行公示,向院人事教育局报送所评审结果。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安排部署
在所党委统一领导下,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院有关改革精神和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和综合协调,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科研成果情况。坚持代表作评价制和等效评价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2. 政策公开、公平透明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按程序办事,按标准评审。通过动员会让全体职工理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具体方法,所纪委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在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中推进我所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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