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竞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面向全院公开竞聘科研处副处长一名。
一、聘用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三年以上管理七级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现任副处长职务或副处级调研员。
4.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熟悉和掌握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科研、外事等具体工作情况,熟悉科研处分管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组织协调、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举办各类学术交流会议的能力。
5、精通俄语,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俄语进行笔译和口译。
6、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职业操守。
7、身体健康,年龄45岁以下。
二、科研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配合精神,协助科研处长管理科研处的具体分管工作。
(2)熟悉科研处分管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3)认真执行党的干部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我院、所科研、外事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4)认真贯彻执行我院科研、外事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竞聘程序及要求
1、自竞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2014年6月19日起,至6月28日截止。
2、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及管理性文章等);
3、由所竞聘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考核,经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决定聘用人选,并按程序上报院人事教育局备案。聘用人员须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4、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我所同等职级人员办理。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纳入我所人员聘用制管理,并正式签订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为五年。
2、聘用人员待遇执行我院、所相应的工资福利政策。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燕
电 话:64039132
电子信箱:heyan@cass.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东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人事处
邮 编:100007
中共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党委
2014年6月9日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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