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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2008年3月31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
社科(2008)研字44号
签发人:李汉林

院属各单位: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我院继续实施"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科研任务,是我院今年立项工作的重点。现将今年院重大课题、院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重点

  2008年度院重大课题、院重点课题立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思想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七大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部署和我院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目标,按照中央对我院"三个定位"的要求,扎实推进我院"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的各项科研任务。

  2008年院重大课题、院重点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除继续落实我院"十一五"科研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课题选题外,应突出以下重点:一是深入研究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二是深入研究十七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三是深入研究对学科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且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立项重点应体现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原则。

  二、院重大课题、院重点课题的申报

院重大课题的申报要本着优中选优原则,课题申报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管理办法》执行。全院课题立项数量控制在40项以内,单项资助一般控制在25万元左右。

  院重点课题、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院重点课题单项资助一般控制在6-8万元,课题立项数量控制在100项左右(不含后期资助项目)。

  今年不为各研究所设申报课题限额,但在院组织评审时下达控制指标,差额评审。课题评审按照院重大、重点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院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应发挥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的学术咨询和学术指导作用。

  三、申报具体要求

  1.院重大课题、院重点课题须提交相应的《申报书》纸质文本及其电子文本,并同时登录科研局科研管理平台,填报与课题相关内容。所填内容必须与课题《申报书》有关内容相一致。

  2.申报院重大课题需报送:①《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申报书》(原件1份[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②《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论证简表》(A4纸活页,一式25份);③《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申报一览表》(A4纸活页,2份)。

  3.申报院重点课题需报送:①《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申报书》(原件1份[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②《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论证简表》(A4纸活页,一式25份);③《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申报一览表》(A4纸活页,2份)。

   4.申报院重点课题(后期资助)需报送:①《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后期资助)申报书》(原件1份[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②《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后期资助)论证简表》(A4纸活页,一式25份);③《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后期资助)申报一览表》(A4纸活页,2份)。

  5.各研究所应在2008年5月 10 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局各学部工作室,逾期不予以受理。

  6.请各研究所登录科研局内网,下载各种申报表格,按规定填报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局有关各学部工作室的E-mail地址。

  (说明:附件不再随文下发,请各研究所登录科研局内网,下载各类表格。)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