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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自由主义“绿色化”的渊源及其局限
蔡华杰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年第4期

新自由主义对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影响,集中体现为对自然资源全盘私有化的产权要求和自然资源彻底市场化的配置要求,并声称这是解决生态危机的“灵丹妙药”,从而将自己包裹上“绿色化”的外衣,证明其在当代重大问题上的有效性,以获得苟延残喘的机会。新自由主义的这种“绿色化”被形象地喻为“看不见的手”上有根“绿色拇指”。新自由主义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继承,新自由主义“绿色化”的渊源必定要追溯到古典自由主义,并证明斯密“看不见的手”具有“绿色化”的“环境潜能”,因此,笔者追根溯源,考究古典自由主义的“环境潜能”,以及这种“潜能”所面临的局限,从而洞悉其意识形态属性。

一、新自由主义“绿色化”的渊源

在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传统中,私有财产权和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是两个重要的理论内核和支柱,新自由主义的“绿色化”就在于将这两个支柱应用到生态环境治理领域,主张自然资源全盘私有化和自然资源配置彻底市场化。而对这种主张的渊源进行考察,实际上就是要考察自然资源私有财产权合法性的确证,以及以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配置自然资源的确证,对二者的确证使得新自由主义的“绿色化”找到了其“祖宗”,使其在当代的应用成为可能。对此,让我们考究一下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洛克和斯密的理论。

众所周知,洛克的理论贡献在于论证了私人所有权的合法性,而如果从环境的维度看,洛克在论证私人所有的“对象”时,明显也指向了自然资源。据笔者考察,洛克在《政府论》(下)中的“论财产”一章中所提到的自然资源就包括:土地、一切低等动物、鹿肉、苹果、矿石、水、鱼、龙涎香、野兔、橡实和果实。因此,洛克对私人所有权合法性的论证,实际上也包括对自然资源私有权合法性的论证。但有人认为,私有权的享有将使人们无限制地占有物品。对此,为了增强私有权的合法性,洛克还进一步对私有权的实施做了三点规制:

第一,私有权的应用不可造成浪费,也不会造成浪费。洛克指出,自然法在给予人类私有权的时候,同样对这种权利加以限制,限制的尺度就是以供人类享用为度,人类受生理等条件的制约,只能享用一定量而不是无限量的东西,因此对其占有也就必须以此为限度,超过了自己可以享用的度而任其腐烂是不行的,此时,允许私有权的合法性存在就意味着,这些超过自己可以享用的东西必须归其他人所有。第二,私有权的应用不可伤及他人的基本生存,也不会伤及他人的基本生存。洛克讲上帝没有给予他的任何一个儿女以对世界上特定部分东西的所有权,却给予了他的贫困兄弟以享受他的剩余物的权利,当他的兄弟有急切需要的时候,任何有财产的人都必须拿出他的财产加以救济,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就是一宗罪恶,并且,自己在享用私有权的时候,必须留给他人“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第三,私有权的应用要增进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也定会增进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劳动使人们拥有了私有权,洛克指出,同样地,也正是因为劳动才使一切东西有了价值,一英亩种植烟草等作物的土地同一英亩公有的、未加垦殖的土地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因为劳动的改进作用使其价值远远高于后者。私有权不仅使无价值的东西变得有价值,还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人类的共同积累,因为在洛克看来,在私有土地上生产的产品比共有的、放任自流的土地要多出好多倍。

从生态的维度看,不少学者根据洛克的这些论证,引申出了其中所蕴含的生态意涵。例如,史蒂芬·达芬(StephenDuffin)比较了新西兰原住民毛利人的环境伦理思想和洛克的思想,发现洛克的思想尽管存在着与毛利人的环境伦理不一致的地方,却也存在着高度的相似性,这主要体现在:私人所有权并不意味着对一切事物的占有,不允许粗暴地对待动物,反对以战争的方式获取私人所有权,要顾及未来几代人的生存权利,万物之间是相互依赖的(StephenDuffinTheEnvironmentalViewsofJohnLockeandtheMaoriPeopleofNewZealand,EnvironmentalEthics,Vol.26No.42004pp.381-401.)。凯斯林·斯夸德里托(KathleenSquadrito)通过考察洛克在《政府论》和《教育漫话》中的“统辖权”或“支配权”观点,指出洛克虽然无法预见20世纪的生态危机,他所持有的经济价值观也助长了环境退化,但是他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人道主义和进步性的,因为在洛克看来,生态平衡是上帝创造物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人类受上帝指派保存他们自己的物种。显然,在这里,洛克并不赞同破坏地球生态平衡的行为(KathleenSquadritoLockesViewofDominion,EnvironmentalEthics,Vol.1No.31979pp.255-262.)

对于私有财产权,斯密已经不将其视为需要论证的问题了,而是成为其论述工人获取工资、资本家获取利润和地主获取地租合法性的来源。而当斯密写道“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英〕亚当·斯密:《国富论》,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46页。)时,斯密将劳动价值论悄然转变成收入价值论,收入价值论本质上属于生产费用论,后来经萨伊发展为效用价值论。在萨伊看来,物品的效用就是物品价值的基础,在生产中,劳动、资本、土地这三个要素共同创造了产品,创造了效用,因而形成价值。因此,在价值分配上,这三个要素的所有者:工人、资本家、地主就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工资、利息、地租。遵循这样的逻辑,效用价值论在当今时代被应用到新自由主义环境维度下的“自然资本主义”理论上,他们提出了自然资源效用价值论,将土地这一主要自然资源对生产的效用,拓展为水资源、森林资源、空气资源、化石燃料等自然资源对生产的效用上,既指出这些自然资源的使用是要耗费成本的,从中延伸出迫使资本家节约使用自然资源的“环保观点”,又指出在价值的分配上可以因此而获得收入的激励作用,从而实现所谓的环保与获利的“双赢”。

斯密在完全肯定洛克的私有权合法性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论证的是自由市场的合法性。为此,斯密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出发点来进行论述的。在斯密看来,人的本性是利己,人的行为受利己支配,一切经济现象,包括能促进生产率提高的自由市场都是个人利己活动的结果。正因为斯密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来论证自由市场的合法性,导致有些环境主义者将斯密视为利己主义的捍卫者,进而指责斯密的思想与环境保护的公共利益诉求是不相容的,因此不可能在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延伸出保护环境的思想。其实,为了确保个人对利己的追逐不伤害他人,斯密找到了两个“帮手”:一个是“公正的旁观者”。斯密问道,是什么力量可以反制人们的利己呢?是安住在每个人心中的“公正的旁观者”,“正是他告知我们,慷慨宽宏的合宜,以及不公不义的丑恶;正是他告知我们,为了还来得更大的他人利益而放弃我们自己最大的利益是合宜的,而对他人造成最小的伤害以便为我们自己谋取最大利益则是丑恶的”(〔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谢宗林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164页。)。“公正的旁观者”就是基于人的利他本性对他人和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做出赞同或反对的道德评判,正是这样一种道德评判限制了人性中的利己。第二个是政府。认为斯密是完全的自由市场放任主义者是对斯密的一种误解,为了使个人免受他人伤害,斯密强调政府应该提供某些公共服务的职能,这包括:“第一,保护社会,使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其建设与维持绝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或任何少数人的利益)”(〔英〕亚当·斯密:《国富论》,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657页。)。斯密指出,国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第三个义务是因为“这类机关和工程,对于一个大社会当然是有很大利益的,但就其性质说,设由个人或少数人办理,那所得利润绝不能偿其所费。所以这种事业,不能期望个人或少数人出来创办或维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691页。)。从总体上看,斯密在涉及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道路、桥梁、运河、港湾这些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是否完全交由私人提供这一问题上持谨慎态度,他推崇的是将消费者融资与地方公共管理相结合的公共设施建设模式。

从理论上看,依靠斯密的这两个“帮手”,在“看不见的手”——利己和自由市场的支配下,对个人利益的追逐已经确定了作为总体的社会利益的增进,因为人们都必须在不伤害他人的条件下追求自利。由此一来,斯密就将个人的自利和社会的利益二者之间的冲突“和谐”起来了,利己和自由市场就可以引申出环境保护的观点:不伤害他人的原则,包括不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这就意味着必须对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污染现象进行控制,必须为公众提供污水、废物处理等环境公共产品。后来的政治家、学者就将斯密视为以市场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鼻祖。克林顿在1992年的一次演讲中,认为美国过去在环境上的努力是一种命令控制型的管制,要求企业减少规定的污染量和使用给定的技术,尽管这种方法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却抑制了企业的创新,增加了管制成本。因此,克林顿认为有必要引入强有力的市场手段解决美国的污染问题,他呼吁环境保护的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运用市场帮助我们的环境重回轨道,认识到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上有一根“绿色拇指”(ShawnLandres(ed.),BillClinton:TheInsideStory,NewYorkS.P.I.Books1992p.312.)。被誉为英国最具影响力的绿色思想家乔纳森·波利特(JonathonPorritt)也认为,要重唤亚当·斯密的遗产,“要与市场和自由选择同行,而不是反对它们,这意味着资本主义是唯一能够实现生态可持续性与个人利益和成功相互兼容的首要制度”(JonathonPorritt,CapitalismasiftheWorldMatters,LondonEarthscan2005p.31.)。生态经济学家赫尔曼·戴利(HermanDaly)甚至认为,生态经济学在斯密等人的古典经济学中有很深的历史根基(HermanDaly,EcologicalEconomics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SelectedEssaysofHermanDaly,CheltenhamEdwardElgar2007p.63.)

二、古典自由主义“环境潜能”的局限

上述考察,让我们感觉“看不见的手”真的有根“绿色拇指”,但实际上,这其中仍然存在着诸多局限。先看洛克。如果我们再回到洛克的文本,就会发现洛克的论述在生态维度上存在着巨大的张力,他的论述还是有滑向生态环境破坏的倾向。

第一,洛克以不可浪费的原则来限制自然资源私有权的滥用,对人们提出了不可占有超过自身需要的自然资源的要求,这点看似“很环保”,其实存在着破坏生态的“隐患”。既然不可占有超过自身需要的自然资源,那么如何处置那些超过自身需要的东西呢?在洛克看来,办法当然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将这些东西馈赠别人,可以拿这些东西同别人交换其他产品,但最终在大众中流行起来的是货币,因为人们可以出售超过自己需要的东西换取货币,而货币是可以保存且不至于损坏的能耐久的东西。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洛克是用私有产权的合法性论证了货币的起源和合法性,这其实也从反面证明了私有产权的合法性,因为货币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存在提供了私有产权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但是,货币真的能解决对自然资源无限占有的问题吗?其实,这相应地将产生两个问题:一是人们购买他人超过自身需要的东西,必须要形成有效需求,有效需求的欠缺同样会造成浪费,而有效需求的形成有赖于合理的生产制度和分配制度。众所周知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制度和分配制度是造成人们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因此不根除这一制度,无法解决浪费问题。洛克自己所提出的自然资源私有权合法性所依存的前提条件就不能成立。二是即使不存在有效需求的问题,同样会存在其他问题,因为既然货币是一种可以贮藏的不易损坏的东西,人们就可以以此为理由占有尽可能多的东西。尽管如洛克所说,不会造成东西的腐烂败坏,但却在这种利用中,造成对自然资源总量意义上的不断耗尽。洛克自己也说:“只要一个人在他邻人中间发现可以用作货币和具有货币价值的某种东西,你将看到这同一个人立即开始扩大他的地产。”(〔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31页。)

第二,洛克以不伤及他人生存权的原则来限制私人所有权的滥用,要求留给别人“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但是洛克在论述的过程中完全假定了自然资源的无限性,也就是说,他之所以认为私有财产权具有合法性,是因为在自然资源无限供给的条件下,对某些自然资源的私人占有不会影响其他人对自然资源的占有。“足够的、同样好”的原则在“论财产”这一章中出现三次,第一次出现在第27节,讲的是私有产权合法性成立的条件问题,即必须以留有“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其他人,但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出现这一问题时,洛克则直接将“足够的、同样好”的条件当成既定事实了。在第33节中,他说:“这种开垦任何一块土地而把它据为己有的行为,也并不损及任何旁人的利益,因为还剩有足够的同样好的土地,比尚未取得土地的人所能利用的还要多。所以,事实上并不因为一个人圈用土地而使剩给别人的土地有所减少。”(〔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21页。)在第36节中,洛克又说:“没有任何人的劳动能够开拓一切土地或把一切土地划归私用;他的享用也顶多只能消耗一小部分;所以任何人都不可能在这种方式下侵犯另一个人的权利,或为自己取得一宗财产而损害他的邻人,因为他的邻人(在旁人已取出他的一份之后)仍然剩有同划归私用以前一样好和一样多的财产。”(〔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22-23页。)可见,洛克其实假定了自然资源的无限性,而当这一前提根本不存在时,私有财产权的合法性就不复存在。反过来看,如果实行自然资源的私有财产权,完全有造成伤及他人无法获取自然资源的可能性。因此,不能从洛克的论述中先验地认为私有产权可以保护自然资源。

第三,洛克以增进人类共同利益的理据来规制私人所有权,并指出私人所有权通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暂且不讨论私人所有权是否比公共所有权在劳动生产率提高方面来得优越,就洛克通过私人所有权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而言,这其中隐含着一个让人不易察觉的先验假定,即自然的价值只有渗入人类的劳动才能体现出来。换句话说,自然对于人来说仅有工具价值,甚至只有经济价值。正是劳动使一切东西具有不同的价值,而美洲未经垦殖的土地是没有价值的,洛克讲道,“关于这一点,没有比美洲几个部落的情况更能作为明显的例证。这些部落土地富足而生活上的一切享受却是贫困的。自然对他们也同对任何其他民族一样,充分地提供了丰富的物资——那就是能生产丰富的供衣食享用之需的东西的肥沃土地——但是由于不用劳动去进行改进,他们没有我们所享受的需用品的百分之一。在那里,一个拥有广大肥沃土地的统治者,在衣食住方面还不如英国的一个粗工”(〔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26-27页。)。这种只将自然的价值限定在劳动之上的观点,显然是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正如埃里克·卡茨(EricKatz)所说:“洛克主张以人来评价自然世界。因此,洛克是最大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现代理论家。对洛克来说,自然仅是因为被人类视为资产而使用才具有价值。”(EricKatz,NatureasSubject,LanhamRomanandLittlefield1996p.224.)洛克的观点也是深生态学等生态中心主义者极力反对的,其所造成的后果,一方面是无视自然本身的生态价值;另一方面是存在着“借提高自然价值之名,行破坏环境之实”的生态风险,而这一点正是当前生态帝国主义的真实写照。

对于斯密借洛克的私人财产权来论证工人获取工资、资本家获取利润、地主获取地租的合法性,进而将劳动价值论悄然转换成收入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马克思、李嘉图等人早就作了批判。马克思指出,收入价值论、生产费用论是一种循环论证,是用价值分配来说明价值形成,“价值的分配,或者说,价值的占有,决不是被占有的价值的源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4页。)。效用价值论是混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是以使用价值来说明价值形成,“萨伊先生在第4章中谈到了太阳、空气、气压等自然要素赋予商品的价值,这种种要素在生产中有时代替人类的劳动,有时在生产中和人类协同发生作用。不过这些自然要素尽管会大大增加商品的使用价值,但是从来不会使商品增加萨伊先生所说的交换价值……萨伊先生始终忽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有根本的区别”(〔英〕彼得·斯法拉主编:《大卫·李嘉图全集》第1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241页。)。其实,斯密本人的劳动价值论也同样论述了自然资源本身的使用价值很大,但却不具有交换价值。他说:“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英〕亚当·斯密:《国富论》,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24页。)如前所述,从本质上看,收入价值论、生产费用论或者效用价值论都旨在为资本家获取利润进行辩护,将生产要素及相应的收入看作是永恒存在的,抹杀资本主义社会分配的阶段性特征,以维持资本主义所谓的“自然”秩序。“自然资本主义”并不是所谓的环保和获利的“双赢”,而是借效用价值论悄然论证自然资源私有权及从中获取利润的合法性。

同洛克一样,斯密的思想尽管具有环境保护的“潜能”,但要使这种“潜能”真正转变为现实,它仍受制于斯密思想的核心,即利己和自由市场是服务于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所谓“看不见的手”能自发促成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社会总体利益的增进只是一种幻象。在斯密那里,社会的总体利益并不是目的本身,公共利益只是一种无意识的、偶然的结果。斯密本人承认,“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英〕亚当·斯密:《国富论》,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428页。),“他们就这样,在没打算要有这效果,也不知道有这效果的情况下,增进了社会的利益”(〔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谢宗林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227页。)。在将利他也视为人的本性的《道德情操论》中,他将利己视为“伟大的人生目的”(〔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谢宗林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59页。)。因此,利己是目的,利他并不具有必然性。而潜藏在这一目的背后的更深层的目的,则是为资产阶级的兴起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扫除障碍。正如伊斯特万·梅扎罗斯(IstvánMészáros)所说,斯密的话语“局限于试图按照控制个人的意图和动机,来理解资本制度的运行参数……然而,实际上,决定问题的不是个体资本家的主观‘意图’或‘积累动机’,而是资本扩张的客观规则。因为,如果不能成功地从事它的扩张性再生产的过程,资本制度将——或迟或早、并且绝对肯定地——瓦解。也就是说,就‘主观意图’和动机所及,资本的单个的人格化‘必然想要的’,是由该制度的扩张性规定所勾勒的目的本身,而且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作为特殊个人的‘自私目的’”(〔英〕I.梅扎罗斯:《超越资本——关于一种过渡理论》(上),郑一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12页。)。而在资本扩张的目的下,怎会出现《道德情操论》中所说的地主只是积累生理所能消费的生活必需品,并将剩余的产品分给其他需要的人,从而促进社会总体利益的增进?这只能是斯密的一厢情愿罢了。因为由此一来,一旦所谓“看不见的手”是为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利他便无从实现。在资本扩张的目的下,当代环境保护论者想借“看不见的手”自动促进环境的保护也步履艰难,就连波利特本人也承认,在现实中,政府与企业似乎越来越成为合作伙伴,当要求将公司的负外部性内化的时候,政府往往不愿引入新的管制措施(JonathonPorritt,CapitalismasiftheWorldMatters,LondonEarthscan2005pp.92-93.)

三、自然资源存在方式的变革开启了资本主义兴起之路

为什么新自由主义在对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渗透和影响时,要到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传统中寻找依据,挖掘古典自由主义的“环境潜能”?这是因为通过古典自由主义的“环境潜能”的发现,可以将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内核,同时也是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内核应用到生态环境治理中,以证明新自由主义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不过,更为重要的是,新自由主义可以借古典自由主义的“环境潜能”反证自然资源全盘私有化和自然资源配置彻底市场化的合法性,而这种合法性的论证又构成了资本主义合法性证明的关键一步。因此,新自由主义是借古典自由主义的“环境潜能”来说明在资本主义的体系框架内治理生态环境的有效性,捍卫资本主义才是其最终目的。

事实上,新自由主义对古典自由主义“环境潜能”的继承,也只是对其“外壳”的继承,即对自然资源私有财产权和自由市场机制配置自然资源的继承,而对实现古典自由主义“环境潜能”的关键环节(洛克的三个规制和斯密的两个帮手),新自由主义则视而不见,而恰恰是这些关键环节才使古典自由主义具有“环境潜能”。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性继承,是因为前者对于作为意识形态的新自由主义是极其重要的,任何意识形态代表的是特定阶级的利益,但却把这特定阶级的利益说成是为所有人服务。其实,倘若以斯密“看不见的手”为理论基础,完全可以洞悉该理论维护资本主义秩序的意识形态性。依据斯密的“看不见的手”,资产阶级对自身利益的追逐如果能自动实现社会总体利益的增进,那由此而来的逻辑便是,经济政策的制定只要符合资产阶级的利益就可以了,因为资产阶级利益的获取意味着其他阶级利益的自动实现。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就这样被引申为新自由主义的“滴漏效应”。具体到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明明是资本逻辑引致全球性的生态危机,要克服生态危机就要根除资本逻辑,但是资本主义国家完全回避这样的问题,因为在他们看来,为了维持资本主义秩序,就必须宣称“看不见的手”可以促进社会利益的总体增进,这当然包括人类的生态福祉。

那么,为什么新自由主义要选择继承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然资源私有财产权和自由市场机制呢?这是因为从生态的维度看,资本主义的诞生与自然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资本主义诞生于人类生活的核心,以及人类与作为其生活基础的大自然的互动”(〔加〕埃伦·米克辛斯·伍德:《资本主义的起源:学术史视域下的长篇综述》,夏璐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46页。)。这种联系具体体现为,自然资源存在方式的变革开启了资本主义的兴起之路。

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意味着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相较于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时代,处于被雇佣地位的工人不再是自给自足的佃农,而是靠出卖劳动力获取工资来生存,处于雇主地位的资本家则靠剥削工人而生存。这种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同时也意味着自然资源本身的存在方式的变革,正如马克思所说,使“大批个人变为可能的自由雇佣工人(只是由于没有财产而被迫劳动,并出卖自己劳动的个人)这一解体的过程,在另一方面所要求的,不是这些个人先前的收入来源和部分财产条件的消失,相反地,只是它们的使用有所不同,它们的存在方式改变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7页。)。马克思这里谈及的个人财产条件包括土地、原料等劳动的客观自然条件。换句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需要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以及随之而来的对自然资源存在方式的变革。自然资源的存在方式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资源的所有方式,二是自然资源的使用方式。从前资本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变,就是不断变革自然资源的所有方式和使用方式的过程,即将自然资源的共有产权或者前资本主义的所有权转变为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权,将以使用价值为导向的自然资源的使用转变为以交换价值为导向的自然资源的使用。

洛克和斯密对上述两方面做了论述,但不是在“变革”的意义上进行论述,而是将资本主义的自然资源存在方式作为一种符合人的天性的方式进行论述,但如果我们在长时段的历史进程下进行考察,就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它伴随着质的方面的重大改变。

在人类诞生以前,并无所谓产权的问题,自然资源作为一种存在物处于无主状态,人类诞生以后,以“先占原则”才确定了自然资源的归属。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情况下,人们唯有组成共同体才能确保自身的生存,单个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存活下去,这时的自然资源归共同体所有,但个人有使用并分享自然资源的权利。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才逐渐出现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条件下的私有制,这种私有制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资本主义产生以前,人类社会存在着两种所有制,在自然资源的共有产权方面,“直到1800年,世界上的很多草原——北美大草原、南美大草原、澳洲内陆、非洲大草原——还都是为土著们所共有”(〔英〕安德罗·林克雷特:《世界土地所有制变迁史》,启蒙编译所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年,导言第5页。)。在前资本主义的自然资源私有制方面,“中世纪末期的西欧,存在着可供领主、自由农和非自由农共同使用的大量未开发土地,包括天然牧场、荒地、林地、沼泽地等。人们可以在其上自由放牧,可以从中获取生活所必需的燃料、木材、水源等”(杨春学:《私有财产权理论的核心命题:一种思想史式的注解和批判》,《经济学动态》2017年第4期。)。甚至是在圈地运动之后,农民仍然保持着在“灌木丛、树林、下层灌木、采石场、采沙场的特权。他们从那里为做饭获得燃料,为人畜生存获得木材,从灌木篱墙处收获野苹果和榛子,从任何一小块荒地里得到艾菊等野生草药……在他们地块上的无论如何微不足道的一点生物,都能够被节俭的农民劳动者或他的妻子有效利用起来”(JoanThirsk(ed.),TheAgrarianHistoryofEnglandandWalesVol.4),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67p.405.)。总的来说,在资本主义诞生之前,自然资源的共有制和前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共存于这个世界上,但为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它被“炸毁”了。

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资本主义兴起的重要基础,“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支配权是使剥削手段与领域不断变化成为可能的核心社会关系:由一个小集团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大多数人则处于无权状态,为获取仅能糊口的工资而工作。这两个阶级之间的社会关系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基础”(〔美〕道格拉斯·多德:《资本主义及其经济学:一种批判的历史》,熊婴译,刘思云校,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8页。)。资本主义的形成过程是以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替代共有制和前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了这种转变的顺利进行,必须重塑人们对共有制和前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价值认知,并通过立法等方式迫使劳动者与自然资源等生产资料形成必要的分离,从而才能形成资本主义的自然资源私有产权和使用方式。

洛克是通过贬低共有地的“经济”价值来进行证明的,斯密则历数了长男继承法、限嗣继承法、使用奴隶劳动、对分佃耕制下土地为何无法得到改良,论证了只有租地农民才愿意投资土地改良耕作。在这里,洛克和斯密看待自然资源在存在方式上有无价值、价值高低的标准是一致的,即只有从自然资源的耕作劳动中获取收益才有所谓的“价值”。在共有土地上,人们的劳动不是为了获取收益,而是为了维持共同体本身;在前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下,收益不是来自市场机制下对生产者提出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迫切性,即用较少的自然资源获取更多的产出物,而是来自其他的因素,例如垄断性特权、优良的海运、军事实力。因此,自然资源的这两种存在方式必须被打破,共有制和前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必须让位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否则,自然资源的价值就无法显现,例如,共有地就会被视为“被废弃的共有地”(JesseGoldsteinTerraEconomicaWasteandtheProductionofEnclosedNature,Antipode,Vol.45No.22013pp.357-375.)

但这还不够,如果依据洛克对私有财产权的论证,是无法说明资本家为何拥有未有自己劳动渗入的劳动成果,除非与自然条件等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本身也为资本家所有,而这就引出了雇佣劳动的必要性,雇佣劳动并不意味着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劳动本身的所有,而只是对劳动力的所有,但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因此,资本主义的兴起还必须有赖于雇佣劳动的形成,这又有了下一方面的变革史,即通过立法等手段迫使劳动者与自然资源等生产资料形成必要的分离。这一变革不仅意味着自然资源所有方式的改变,而且意味着自然资源使用方式的改变,即原先仅出于使用价值的目的来使用自然资源,而现在则出于交换价值的目的来使用自然资源。这样,为了实现交换价值的最大化,或者说剩余价值的最大化,必须改变过去共同体或封建社会条件下无追求剩余价值的欲望,而这就必须迫使原先可以依靠自然资源生存的个体被迫同自然资源分离,转变成雇佣工人。

作为资本主义史前史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促成了这一变革的发生,是自然资源存在方式发生变革的生动写照。对这一变革的血泪史,洛克和斯密并未过多着墨,甚至反过来将其描绘成田园诗般的过程,但事实并非如此。马克思指出,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就是通过掠夺教会地产、欺骗性地出让国有土地、盗窃公有地、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保护关税制度等手段造成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这一重要自然资源的分离。除了土地这一自然资源,资本原始积累还迫使劳动者同其他自然资源相分离,例如英国的《狩猎法》。打猎是当时英国乡间贫苦民众维持生计的重要手段之一,《狩猎法》对贫苦民众狩猎的禁止和严苛的惩罚措施,导致众多的农民脱离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沦为雇佣工人。《狩猎法》的实施,并未带来现代意义上的野生动物保护,因为这是一部贵族和资产阶级化的法律,它禁止贫苦民众狩猎,却允许贵族享有打猎的特权,在狩猎的对象上也是以是否具有娱乐性为标准来确定。这导致《狩猎法》产生毁灭性的后果,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一些动物大大毁坏了庄稼,而另一些被疯狂捕杀的肉食动物,诸如幼年的狐狸、貂鼠等,则是有益的肉食者,可以防止啮齿类动物的过度繁殖(MichaelPerelmanPrimitiveAccumulationfromFeudalismtoNeoliberalism,CapitalismNatureSocialism,Vol.18No.22007pp.44-61.)

总之,新自由主义对古典自由主义私有产权和自由市场的热衷,是因为古典自由主义的论证是借自然资源存在方式的变革来助推资本主义的兴起,其目的在于维护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因此,受此制约,“看不见的手”上其实并没有根“绿色拇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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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