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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启示
张华波 邓淑华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第11期

    【内容提要】马克思的发展共同体思想是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该思想认为,共同体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发展共同体的过程性、阶段性和目标性统一于人的解放之中,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是“虚幻的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 是人类社会的“真正共同体”。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的丰富内涵,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着重要的启示,即坚持理想性与现实性相统一,承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自由人联合体” 在发展阶段上的差异;坚持人类解放道路的普遍性与其过程性、阶段性和特殊性相统一,以逐步实现人的全面解放为旨归。正确认识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处于起步阶段的现实;坚持“个人自由” 和“共同体发展” 相统一,始终以人民主体性为原则;坚持理论完善与实践探索相统一,是当前我们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基础。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 马克思发展共同体 中国道路 人类解放

    作者简介:张华波(1984) 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11731);邓淑华(1956) 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成都611731)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共同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崇高追求。马克思的发展共同体思想是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发展共同体是现实的人以一定纽带相互联系起来的、拥有共同目标追求和实现利益共享的人的共同体。发展共同体不是静止、孤立的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而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变化、动态生成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是自然形成和历史生成的有机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在当代的创造性运用和新发展,它既继承于马克思当年的设想,又立足于现实的人类解放的阶段和渐进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通向人类解放道路的一个奠基性的必经环节,是从“虚幻的共同体” 提升到“真正的共同体” 的历史性起点。

一、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其内涵非常丰富。主要有:共同体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发展共同体的过程性、阶段性和目标性统一于人的解放之中,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是“虚幻的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类社会的“真正共同体”等内容。

1.共同体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

个人存在于共同体之中,共同体是个人共同生存的组织形式。

首先,人的本质源于人的社会性。“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 也就是说,现实的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和同时存在的社会是同一实体。作为共同体的成员是处于诸多关系网络的交叠点上,任何人都不能脱离这些关系而独立存在。因而马克思说:“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

其次,个体的生成与共同体的嬗变齐头并进。人猿揖别之初,人类之所以能从自然界脱颖而出,缘于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原始共同体。随着人类物质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原始群、氏族、胞族、部落和部族等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以阶级分化为存在形式的并以其利益为纽带的政治共同体。人类生产发展的过程既是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也是人与人共同存在的生存方式得以确认和运作的过程。

再次,共同体的存在形式与人们的生产方式紧密相连。马克思指出: “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 社会个人的生产。”[3] 因而,越往前追溯历史⋯⋯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4]。这表明,共同体存在的形式与人们的生产方式,即实际所处的生产和分工的发展阶段和水平是紧密联系的,而相互交往和联合的方式又决定了共同体占有和分配的基本形式。为此,“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5]。可见,在以往一切等级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共同体形式被改造为“目的在于对付被统治的生产者阶级”[6] 的国家或政治共同体的存在形式。

但无论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和从社会属性的角度,还是从社会群体的角度和社会利益的角度来审视人类从古至今的各类共同体,我们可以发现,它们都受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制约和支配。

2.发展共同体的过程性、阶段性和目标性统一于人的解放之中

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演进过程就是发展共同体的发展与演进过程。社会和社会关系怎样,现实的人的本质就怎样。人的本质没有自己独立的历史,社会发展史——共同体的演进史就是人类的发展史。发展共同体是过程性、阶段性和目标性的统一,其统一于人的解放之中。

一方面,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性和阶段性看,共同体表现为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其最终目标是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大体上,早期人类经历了原始群、氏族、胞族、部落、部族等诸多共同体类型。进入阶级社会后,阶级分化和阶级利益的出现,形成了国家、政党及其他带有阶级性质和特殊利益属性的政治共同体,以及不具有阶级属性的各类社会组织的非政治共同体。在现代人类生活中,政治的和非政治的共同体的多种具体形式既历时地存在着,又共时地存在着。这些发展共同体的存在,都是人类探寻自身解放的产物。从目标归宿看,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的终极追求、实践归宿和价值取向。从人的解放过程看,人类在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劳动、人性及个性解放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新的发展共同体来取代控制人、奴役人、压迫人的旧的共同体,以使个体与共同体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个体自由与人类自由的有机统一。

另一方面,人的发展的三种社会形态与发展共同体的三种类型是一致的,即“人的依赖关系”时期的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或称前资本主义共同体;“物的依赖性”时期的“虚假”和“虚幻”共同体,或称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个人全面发展”时期的真正共同体,或称自由人联合体。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在不同的研究时期表述社会形态的用语是有所区别的,有的以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为划分依据,有的以人的发展阶段为划分依据,这些划分依据是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矛盾的,是主要和次要、根本和辅助的统一,不能因为划分方法的不同而否定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性,特别要反对用一种划分方法取代另外一种的做法。在这些划分方法中,社会三种形态划分法无疑具有最高的概括性,它充分体现了人的活动的目的性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统一,彰显着个体与共同体协调一致且统一发展的过程。它表明,在该历史进程中,各发展共同体虽然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最终都指向同一的内容,即人类的解放。

3 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是“虚幻的共同体”

资产阶级及其所构建的共同体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它是“虚幻的共同体”,其虚幻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的本质的裂变和异化。在资本主义国家的虚幻共同体中,个体过着“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7]。天国生活的虚幻性、压迫性和强制性,尘世生活的唯物质性、功利性,是人追求自由与发展的限制符,使人的本质出现裂变和异化。思想意识中的天国生活就是资本主义的经济物质关系的意识形态化,是对人而言的抽象的、虚幻的、以国家为表现形式的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它禁锢、奴役、控制着人的思想,“洞穴” 内的人不知道外面的世界。

第二,“全民国家”的虚幻,“超阶级国家” 的谎言。资本主义国家为掩盖其为少数人谋利的本质,一开始就以社会公共利益主体的身份和代表劳苦大众的虚假面目将自己装扮成为整个社会人格的代表,成为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受法定的选民支持的权威和力量。于是,国家取得了共同体的外观。事实上,资产阶级从根本上并不是代表全体成员的利益,它是以虚假共同体形式存在的代表少数人的利益体。因为它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8],因而它时刻准备着在实现这种需要的进程中始终掌握控制权。这就使得这种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9],共同体中的人们由于受到统治阶级物质和意识的控制,无法得到自由和解放;个体因异化和压制而不得不委身于共同体,因而实质上,这样的“虚幻共同体”成为“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10]

第三,“共同利益” 的虚幻,普世价值的欺骗。马克思认为,为了赢得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其他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和受压迫阶级的支持或默认,资产阶级总是以全社会或者全人类的利益标榜自己阶级的利益,把本阶级的私人价值说成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这种采取欺瞒和欺骗方式建立的“虚幻共同体”在今天仍然具有相当的迷惑性,成为世界动荡、贫困和战争的根源。西方垄断资产阶级还力图把阶级统治扩展到整个社会并延伸至全世界,一直不遗余力地按照本阶级的狭隘利益试图把整个社会组织起来,并为此创立一整套的意识形态,使其发挥“教化” “粉饰”和欺骗功能,使资产阶级特殊利益在人们的观念中道德化、中性化、合法化和普遍化。

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的幸福必然建立在无产阶级的痛苦之上。这样的共同体只能是徒有虚假的外表而无法名副其实的,其倡导的所谓个人自由和普世价值不过是掩盖真实剥削行为的谎言而已。人类社会发展是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所致,由不同的历史阶段构成,表现为不同社会形态的演进。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社会经历的一个历史形态和阶段,只是为占有社会少数的资产阶级服务,因而是一种“虚幻共同体”的存在,最终摆脱不了破灭的命运。

4.“自由人联合体” 是人类社会的“真正共同体”

“自由人联合体” 的建立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11],只有在“自由人联合体” 中,“现实的人”才能获得真正而自由的发展。

一方面,“自由人联合体” 的建立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自由人”来自无产者或无产阶级通过“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 的共产主义运动,是从形式上的自由向实质自由过渡所解放出来的人们。人们只有在现实世界并使用现实的手段——反对并改造现实的事物,使现存世界革命化——才能实现把人从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中解放出来[12]。“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13] 但是在私有制条件下,人类历史以往由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并没有使人真正成为共同体中的平等一员,人的独立性和自由个性没有得到完全彰显。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存在,共同体沦为少数人剥削、压迫和奴役大多数人的工具。“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14] 随着被压迫和被统治阶级生活的日益窘迫,他们最后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阶级利益和阶级需

求必然要求他们从桎梏中把自己解放出来。因此,国家或其他政治共同体作为“虚幻” 的人的联合形式,只能是人类共同体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是“一切成员分享一切偶然机会的联合体的最初形式”[15],必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交往的日益丰富而让位于生产力更发达、交往更密切、联系更紧密的双方自愿议定的联合体这一更高的阶段,人类最终要向符合人的需要的联合体发展、迈进。

另一方面,只有在“自由人联合体” 中,“现实的人”才能获得真正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一是,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彻底消除是“自由人联合体”的基本条件。只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世界性交流交往层次实现巨大跃进,才可能实现按需分配,现实的个人才能从“物化”的“虚幻共同体” 中解放出来。二是,个体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只能在共同体中实现。作为现实的个人只有在作为整体的共同体中,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才能通过共同体赋予人的社会性而追求自我全面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真正共同体是现实的人的自由自觉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本身,是展开了的自由自觉的人的道德生活和人的实践活动,因而它也是人的本质的体现,是人解放的依据。三是, “自由人联合体”是在人获得解放之后所形成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使人获得全面发展成为可能。在“真正共同体” 即“自由人联合体” 中,现实的、曾经被人奴役、压制、剥削和异化的人终于成为人们自己创造的社会并与之相结合的主人。在此意义上,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才可能成为其他人发展的条件,进而个体才有可能在与他人的结合中获得自身发展的条件,这是人发展意义上的辩证法。四是,在“自由人联合体” 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个人的联合和联合的个人是辩证统一、互为条件的。一个个的个体是共同体发展的主体与目的,共同体是个体发展的形式与条件。在这种以生产者自由平等联合体为基础,按新的方式组织社会生产的发展共同体中,实现由物质世界控制人到人控制物质世界的转变, “人的自由” 由阶级自由变为“社会的人类”的自由,人的发展由异化压制变为自由全面的发展。每一个“自由人”联合起来形成的属于人的类本质的“联合体”,既真实地反映了个人的利益、需求和发展,也促进了每个个人的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的最终目标。推翻现存的“虚幻共同体” 只是革命的手段,不是革命的根本目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建立一个“真正的共同体”。但马克思从来没把它看成一个可以立即实现的过程,而是看成一个必然的形态、有效的原则、理想的社会。马克思主义也从来不以认识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一般规律为满足,而是努力探寻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和地区符合一般规律的特殊发展道路。因此,人类必须在“自由人联合体” 的理想和“虚幻共同体”的现实之间找到出路。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在当代的创新发展

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区别于以往共同体理论的根本点在于,它基于唯物史观的宏大视野,以“现实的人” 为逻辑起点,从人们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出发,以人类解放的逻辑主线为中轴,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为逻辑中介,并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为逻辑归宿。我们已经看到,未来全球的多元现代性将在推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和生成诸多新的因素和新的进程,这些新的特征正在不断显示和推进马克思早已预示的、未来人类理想的共同体会在社会变革中历史性到来。

1.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困窘与召唤

当前创建“自由人联合体”的条件并不完备。今天,全球生产力的发展还不能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的需要,国际社会尚不能为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充足而完备的条件。人们不可能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去“早产”一个“真正共同体”,“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16]。在这种情况下,在既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关系范围内,人们努力创造出新的多种共同体形式,有时甚至不得不采取限制个体自由发展的“虚幻共同体” 去满足社会现时的需求。

从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走向共产主义“真正共同体”是一个多阶段社会历史过程。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是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的直接批判对象。马克思指出,在这样的“虚幻共同体” 中,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调和与解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受到货币一资本共同体的限制、压迫和剥削,跨越这样的“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需要具备较高的经济基础、物质条件和实践基础。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历史上那些虚幻的共同体形式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本身就是人类历史自然发展的过程,是一定历史阶段必经的“阵痛”。

问题是时代的最强音,问题的解决需要新思维、新方法。当前,全球共同面对的基本问题是现代性问题,而这个现代性是展开了的、现实化了的现代性。现代化过程中问题的解决需要新思维、新方法,而西方正日益把整个世界卷入其自身的“现代性方案”之中,使其成为全球性的、最具统治和霸权特征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资本主义国家“虚幻共同体” 的实质,从根本上无法解决资本主义现代性所内含的深刻矛盾和剧烈冲突,无法使现代性由一种盲目的奴役人的力量转变为人类自觉控制的并为人类服务的力量。

事实上,人们向往真正共同体是因为它是一个让人能够感到温暖和安全的家,家的“安全感是幸福生活的至关重要的品质”[17],但是我们栖居的这个世界已经变得四分五裂和支离破碎,几乎不可能提供这种安全感,甚至不愿意作出许诺。我们需要一个全新的共生体统合当前全球各个细胞式的基本共同体,在这个共生体中,我们目前的人口在现有的财富和力量下,能够被维持并继续生存下去。换言之,这个全新的共生体既要不受这些世界性逆流的干扰,又要不去扰乱全球那些各个细胞式的基本共同体[18]。在这样的共生体中,“我们可以分享共同的意义、价值和目标,正如我们的祖先曾经生活过的那些小团体一样,从而使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具有真正的价值,甚至对那些最卑微的最不幸的人来说也是如此”[19]。人类社会呼唤建立更加合理、更加公正、更加公平、更加普惠的“新的现代性全球社会制度”。

2 人类命运共同体:缩短“阵痛” 的“中国方案”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的活动的目的性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统一。马克思指出: “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20] 换言之,在尊重客观历史进程的前提下,选择符合当时实际的、当地具体情况的发展之路至关重要。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减少甚至避免阶级剥削、政治压迫等抽象共同体以“虚幻共同体”的形式给人类带来的各种虚假和痛苦呢?我们应该采用哪些正确的“助产术”缩短人类存在“虚幻共同体” 中的“阵痛”时间,最大限度地避免人的本质的异化,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呢?这是时代留给我们的重大课题。

为了回应这些时代的重大课题,中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在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顺应当今世界时代发展潮流、总结世界历史发展经验教训、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的前提下提出的。它是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范围内所有胸怀美好愿望、期待和平发展、憧憬合作共赢、寻求共谋共治的人们,在互信、尊重、分享、合作、共治、共生、共赢等基础上形成的人的联合体。它着眼于现实,照顾各方的正当利益关切,在承认多种社会制度、发展模式共存、竞争和包含性发展的条件下形成的“最大公约数”,以利于人类文明的永续发展,以利于人类社会进步,推动建立合理的、公正的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

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向“自由人联合体”过渡而创造条件的起始阶段,着眼于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福祉、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其重大意义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类型及其价值要求。它既根源于现实世界关系状况,又着眼于未来世界理想关系建构,将人类的前途命运与责任共担尽量统一起来。在哲学意义上,它体现了整体与部分、科学与价值、批判与创新、目的与手段、内在与外在、当下与未来的有机统一;在现实价值上,它体现了民族性与世界性、国家利益与人类利益的结合与统一。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在当代条件下的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的提出是对旧有世界体系发展的非共同、不全面、非共享、不可持续的回应。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全球整体相关性日益密切的今天,主体的全球性、空间的全球性、交往的全球性凸显, “全球性问题” 是中国也是整个世界必须直面的现实。全球性秩序最终要解决人类和地球家园的关系问题,因而需要走向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启示

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提出与构建提供了政治智慧和有益的启示。

1.坚持理想性与现实性相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最终过渡到“自由人联合体”创造条件消灭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构建“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类的理想追求。只有资本主义终结,才意味着真正的“人类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历史的开启,只有到那个时候,才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21],“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22],这是达到理想状态的追求。但人类在追求一个尽善尽美未来的同时,决不可忽视现实社会的具体情况,必须把握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平衡和统一关系,尽可能使社会发展朝着最终目标的实现而前进。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自由人联合体”并不属于同一个社会形态,前者只是为后者的到来创造历史性前提,即创造必要的社会条件,因而对现存共同体秩序的扬弃和反思,是民族国家对自身地位、身份和前途命运的重新认识,也是中国对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给出的“中国方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当前条件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共处、竞争与合作的产物,是在寻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国际社会共同发展、纠正和修复现代社会异化的发展共同体的思考和实践中诞生的。它回应了中国“威胁论”“称霸论” “崩溃论”等多种误解,全面阐释了中国关于国内国际两方面的共同发展、全面发展、共享发展、持续发展的宏伟愿景,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在现代性进程中的未来发展,为未来全球多元现代性秩序的确立和统合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案。因此,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自由人联合体”为最终目标,始终坚持人民主体性,始终坚持以实现人的全面解放为旨归。

2 坚持人类解放道路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以实现人的全面解放为旨归

马克思毕生的追求就是实现无产阶级和人类的解放,而人的解放和人的发展有赖于共同体的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人的全面解放为旨归,将世界历史发展的普遍要求和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特殊实践探索相结合,顺应了世界各国人民利益共生、命运与共的发展趋势。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逐步实现人的解放,就是要推动中国道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之间的有效互动。中国道路开辟了有利于人类和平发展、文明进步的新发展模式,为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参照系,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保存了力量并带来了新的活力与希望,为人类解放的最终实现开辟了新的发展途径,彰显了世界发展道路和人类文明发展道路的“一与多”,普遍规律与特殊道路的辩证统一[23]。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之路就是坚持“并育而不相害” 的多样化的现代化之路,将推动人类走向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和共同发展,进而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3.坚持必然性与过程性相统一,正确认识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处于起步阶段的现实

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是《共产党宣言》中的科学预言,说明了从“虚幻共同体”到“真正共同体” 的必然性。但是,从“虚幻共同体” 到“真正共同体” 的过程却是多阶段的、长期而复杂的社会进步和飞跃的发展过程。

从客观实际上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全球层面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的命运共同体,而且还要面临和应对多方面的挑战。具体体现在客观上虽已是“休戚与共”,但在行动上却仍“各自为营”,有的甚至以邻为壑、兵戎相见;而我们中国尚未完成统一,世界仍不太平,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仍在大行其道。从客观方面看,虽然世界上部分民族、国家和地区依然脱离世界体系“中心”,处于“边缘”地带,生产力较为低下,与外部世界的交流交往十分有限,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各民族、各国家、各区域,跨区域、全球层面的充分融合和紧密联系是必然趋势。从主观方面看,旧有的国际治理模式、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和依然顽固存在的国际“无政府状态”,制约、延缓甚至在破坏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因此,处于刚起步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不会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分类别、分领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发展阶段和道路上的必然逻辑。

4.坚持“个人自由” 和“共同体发展” 相统一,始终以人民主体性为原则

“个人自由”和“共同体发展”是辩证统一的,统一于人民主体性的原则之下。在“自由人联合体” 中,个人通过生产的联合,与其他人之间形成彼此相互补充、互为主体的关系,进而实现了“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24]。共同体的发展是个人解放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共同体“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25]。同时,个人越自由,其解放和发展程度越彻底,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就越能得到改善,共同体就越能得到发展。从而,人的本质复归程度就越彻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其社会关系就越能得到全面展开。第一,以人民主体性为原则,是“真正共同体”与以往一切“虚幻共同体”划清界限的根本标准。过去那些“虚幻共同体”之所以虚幻,是由于忽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实质是统治阶级的共同体。第二,人民主体性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共同体的发展。“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是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26]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各个人在自己的联

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主体性和自由。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世界性范畴的“自由人联合体”。这种终极目标的实现,不能越俎代疱,别的国家走不走社会主义道路,这需要由那个国家的人民自主选择。当今中国倡导和推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现有制度下的社会进步和发展,从而有利于现实的人的发展与进步,而现实的人是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生成的逻辑前提,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起点、基本根据和依靠力量。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民族一国家共同体为核心,若干社会组织共同体为辅助的“真正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必须坚持“个人自由”和“共同体发展”相统一,始终以人民主体性为原则,从“现实的人” 的需要出发,从根本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从“虚幻共同体”向“真实共同体”的逐步过渡创造和提供条件。以人民主体性为原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将国家利益与世界各国利益、民族情结与人类情怀、民族前途与人类未来福祉融为一体,体现了既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又为世界人民谋幸福的务实精神和伦理关怀,为中国乃至人类未来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5.坚持理论完善与实践探索相统一,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思想指导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7] 也就是说,理论和实践之间包括两层关系:一是“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即“理论不能代替实践”;二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即“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必须坚持理论完善与实践探索相统一。实践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科学的共同体理论与发展理念进行指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来源于实践,也必然需要结合变化中的时代要求与不断积累的实践成果和经验对其进行理论的创新与深化。在理论上,要完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构想,创新发展理念,尽可能形成与不同国家“最大公约数” 的对接。同时,把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观纳入其理论构想之中并作为重要支撑。在实践上,尽快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积极成果,以发挥积极影响,不断总结经验,扩大“朋友圈”,为更大区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夯实基础。 

总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当代可能的条件下,构建务实的、兼顾眼前和长远的、可持续的全球发展共同体,是为人类的未来发展架构一种现实的、通向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核心的、人类共在共处的共同体形式和道路。在20172月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上,“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首次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28],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共识。共同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交流互鉴、清洁美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我们的良好愿望,也是有阻力需要不断克服的深刻的分阶段的社会变革。这“是一个美好的目标,也是一个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跑才能实现的目标”[29],它“代表着一个伟大壮丽的事业。我们正宣布历史上最伟大的变革,这个变革无论就其彻底性还是就其成果的丰硕来说在世界史上是无与伦比的”[30]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5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页。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页。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2页。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2页。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O页。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1页。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1页。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9页。

[1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1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4页。

[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2页。

[17](]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安全》,欧阳景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21170页。

[18] 参见[]约翰·R.麦克尼尔、威廉·H.麦克尼尔:《人类之网:鸟瞰世界历史》,王晋新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16317页。

[19] []约翰·R.麦克尼尔、威廉·H.麦克尼尔: 《人类之网:鸟瞰世界历史》,王晋新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16317页。

[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页。

[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49页。

[23] 参见张华波、刘凯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给世界带来了什么》,《传承》2014年第12期。

[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1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3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99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页。

[28] 何农:《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首次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光明日报》2017325日。

[29] 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Et报》2017120日。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36页。

 

参考文献:

[1]李包庚:《马克思“人民主体性” 思想解读》,《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年第10期。

[2]张盾:《马克思政治哲学中的个人原则与社会原则》,《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

[3]欧阳康、王晓磊:《在个性自由与集体合作之间保持张力—— 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价值维度及其启示》,《求索》2008年第5期。

[4]贺来:《“关系理性”与真实的“共同体”》,《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

[5]徐崇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伟大创举》,《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