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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民生思想的方法论与实践论
刘明松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 年第11 期

  【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民生问题实际,在科学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变化,综合研判中国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民生思想。习近平民生思想具有深厚的民本情怀,以问题意识为先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方法论的指导作用,在民生理论和民生工作上都有突破性的创新和发展,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内涵,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新天地。

  【关键词】习近平民生思想;小康社会;社会保障

  作者简介: 刘明松( 1968- )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西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援藏教师、博士( 湖北武汉430072)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民生问题实际,对新时期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和时代风格的民生思想。习近平民生思想以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制约和困境为理论和实践背景,贯彻民本情怀,坚持以人民为本,在对中国社会发展的系统谋划中认识和布局民生工作,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开辟了新境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理论武器。

  一、新形势下民生问题的提出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关心民众疾苦,重视民生问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在新的形势下,民生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情况、新特点。“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1] 也就是说,习近平民生思想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当代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面临各种问题交织的复杂局面,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攻坚克难,继续前行,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新考验。以问题为导向的意识与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是习近平民生思想的基本原则。立足人民需要,直面当代中国民生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难题,是习近平民生思想的理论品质。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民生问题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是基于对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日益严峻的瓶颈与门槛的科学认知。

  当代中国民生问题的实际是习近平民生思想的立足之地,植根于人民、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民生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首先,直面民生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和实践传统,马克思指出: “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 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2] 马克思主义民生观的逻辑起点正是维持人的生产再生产及生存发展的需要,这种需要是历史的,是随着社会生产的进步和社会条件的改善而日益提高和扩展的,因而直面人民的民生需要,就必须是以人民为中心。其次,民生问题是关系到当代中国发展是否健康、稳定、可持续的重要问题。再次,植根于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题中应有之意。只有真正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成奋斗目标,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才能赢得民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尺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执政之基,不能将民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

  在当今中国,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因素固然有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和文化教育水平等因素,但不健全不科学的体制机制及其影响下形成的诸多痼疾对我国发展的制约是更为根本的原因。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发展的成就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并没有促使民生问题的自然解决,反而滋生了许多新的棘手的民生难题。目前,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中期,这也是发展方式加速转变时期和社会矛盾多样多发时期”[3],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结构性就业矛盾、教育资源不均衡、收入差距扩大、社会分层固化、老龄化问题、资源紧张与环境破坏等民生问题突出。在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方面的制度不健全,更导致贫富差距、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日益扩大,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和民生失衡。邓小平曾指出,改革开放“决不能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4]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正在不断推进,如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如何缓解和消除经济发展带来的负效应,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难题。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正是立足于民生期望与民生现状之间的“差距”这一重大问题,从民生需要和民生发展所面临的制约性因素的视角认识和把握经济新常态下的民生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科学的思想、理论和观点,并在宏观层面和操作层面作出了规划和部署,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民生思想。

  二、习近平民生思想的方法论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当任务确立后,方法论的问题尤为重要。毛泽东曾说过: “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5] 只有在正确的方法论指导下,我国民生工作才能在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得到科学推进。

  1. 系统思维与统筹兼顾

  民生工作牵涉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需要调动社会有机体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并对其进行统筹谋划。因此,坚持系统的方法论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前提,必须从战略层面认识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6],并把握其内在的关联性。坚持系统的方法论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前提。

  首先,我国民生工作的受众基数巨大,民生需要内容多样化,民生品质分化甚至固化。实际上,我国人口已近14 亿,不同地区、职业、收入水平、文化程度的人群的民生需要差异明显,不同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的民生品质也有显著差别。由于“大规模的社会阶层重组过程已经结束”[7],民生品质的代际复制可能会伴随着社会阶层的复制而产生,这种复杂的民生现状使得政策的制定与实行必须考虑受众的多样性、差异性,增强系统性、灵活性。

  其次,民生需要和民生品质不是静止的,而是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变化发展的。而且,民生需要和民生品质之间不是相互独立的,前者的内容会随着后者的提高而提高和扩展,更高的民生需要又是提高民生品质的动力。同时,民生品质和民生需要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变化。这就要求民生工作的开展必须衡量多方面因素的关联性,以使政策更好地适应动态的现实状况。

  再次,很多民生问题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而产生的,譬如贫富差距扩大、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过大等,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与解决的办法都是复杂的、复合的,甚至本身是民生领域之外的,因而必须要从全局的角度系统把握和谋划。因此,对民生工作的认识和衡量、部署和实施,都必须运用系统思维和系统方法,统筹兼顾各方面的要素结构和利害关系,深入研究在各领域推进民生工作的关联性和各项民生措施的耦合性,使民生工作的展开实现政策上的相互配合、落实中的相辅相成,最终取得相得益彰的成效。

  2. 全面推进与补齐短板的统一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然处在“社会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居民收入更加注重持续增长、财富分配更加注重合理公平”[8] 的发展新起点上。在这一新起点上,我国的民生建设一方面面临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扩大、资源环境恶化等诸多深层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另一方面需要面对在改革发展实践中难以克服的痼疾和新产生的矛盾。因此,必须“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9]。这就需要我们在关键节点上实现突破,补齐民生工作的短板,实现民生工作的全面推进与补齐短板的统一。

  在民生需要的内容日益丰富、对民生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的背景下,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全面推进、平衡发展。习近平从民生工作的全面性出发,谋划了崭新的蓝图: 在就业方面,习近平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10]。在住房安居方面,习近平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努力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11] 在养老方面,习近平提出: “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12] 在生态环境方面,习近平指出: “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13] 在公共安全方面,习近平强调: “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14] 这些都体现了习近平对民生内涵与外延的丰富和扩展,适应了人民群众与日俱增的民生需要,体现了其民生思想的与时俱进性和全面性。

  由历史、地理、生态条件及人的生理因素等导致的民生问题、由经济发展的负效应导致的民生问题,是民生建设中长期难以克服的“短板”,补齐这些短板不能寄希望于财富的“涓滴”,而是要主动利用条件、创造条件,克服长期制约民生的障碍、束缚和顽疾。在“四化同步”过程中补农业现代化之短板,使农业依托工业化、信息化走向现代化,这是保障和改善农村地区民生的重要前提,同时也可以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工业化、信息化进一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补齐农村社会发展的短板,就是要综合解决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乡村规划与治理等在内的农村社会民生问题,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城乡居民提供平等的、均衡的社会资源。在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中补齐农民收入及其增长相对过低的短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补齐农民工“身份转换”问题的短板,为农民和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消除壁垒、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这是基础性的民生问题。

  此外,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残疾人口中的贫困人口和农村人口中的各类贫困人口是“短板之短板”,其成因涉及历史因素、地理因素、生态因素以及人的生理因素等,利用常规手段难以在短时间内从根本上补齐,因此需要因地制宜、因贫施策进行精准扶贫,为极弱群体提供基本的民生保障。

  3. 把握尺度与量力而行

  推进民生工作必须注意目标与路径的统一、根本途径与现实需要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民生问题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做得到才说,说了就做到”[15]。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能盲目功利,片面追求短视的、媚俗的、不可持续的民生“跨越”,也不能错误地将民生工作视为拖经济发展之后腿的累赘,忽视人民群众的民生诉求。

  把握尺度,量力而行,本质就是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先将蛋糕做大,因为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基础提高收入水平,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财政的可持续增长为基础提高福利水平。解决民生问题的基础是发展经济,推进民生工作必须把握好尺度,不能脱离经济发展的条件制约盲目追求“高指标”。习近平指出: “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承诺了的就一定要兑现,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16] 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积极回应日益发展和多元的民生需要,也要抵住压力、着眼长远。如果不顾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不顾我国城乡和区域间发展差距显著的事实,盲目许诺、一味提高福利水平,一方面容易导致难以兑现民生承诺而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凝聚力的危害,另一方面容易像部分拉美国家那样,由于民生建设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导致民众慵懒、效率低下,会增大经济转型和社会改革的成本与难度,会加重经济的结构性痼疾,最终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以自拔。

  三、习近平关于解决民生问题的工作思路

  工作思路是方法论的展开和具体化。习近平民生思想在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正确认识、综合研判当代中国的民生实际,提出了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宏观思路、工作思路,将民生建设放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位置,科学认识民生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二元互动关系,并着重依托法治建设实现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优质的民生建设。

  1. 宏观政策、微观政策和社会政策的统一

  2013 年4 月25 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强调,为应对经济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宏观层面的总体思路是宏观政策要稳住,微观政策要放活,社会政策要托底[17]。为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稳中求进,习近平明确提出社会政策要发挥“托底作用”,并且第一次将“社会政策”作为独立的方面,与经济方面的宏、微观政策并列,这一思路上的突破性变化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作出的科学研判。

  宏观经济政策、微观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统一,构成了宏观层面的组合拳。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才能让市场主体“安心” “有序”; 灵活的微观经济政策才能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并反过来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 有社会政策的托底,就可以降低人民群众的负担和压力,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释放潜在的消费、创新和创业能力,通过强化民生建设为深化改革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宏、微观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可以在经济新常态的条件下为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提供扎实的保障,是系统思维的鲜明体现。

  “社会政策要托底”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工作“保基本”作用的高度重视。当经济发展遇到“门槛”时,不是牺牲民生以换取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而是科学分析经济与民生的二元互动关系,将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牢牢守住民生工作的底线。在提出“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同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调控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等方面工作作了政策部署[18],以稳健有力的政策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盘”。

  2. 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

  习近平在2012 年12 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针对就业、居民收入等可能受到经济增速放缓和化解过剩产能的负面影响的问题,提出“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并作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这一工作思路是我国民生建设和民生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为我国在经济新常态下保障和改善民生指明了方向。

  “守住底线”就是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资助家庭困难大学生为民生工作重点,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体现了“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在经济新常态的条件下,实现经济发展的稳增长和调结构不可避免地会对一部分人民群众的民生品质造成

  影响,对民生工作形成压力,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统一,既要坚持经济转型,又要守住民生的底线,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排忧解难。另一方面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大,各类困难群众仍有2000 多万人,对各类困难群众必须“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19]。

  “突出重点”就是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领域为抓手和突破口,将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将高校毕业生作为保障就业的重点,注重拓宽扩大就业的渠道,鼓励创业就业。在经济发展的瓶颈期和改革期,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成为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必须坚持就业优先,促进就业公平。就业问题无法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就缺乏基本的收入保障;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无法解决,不但有碍于社会活力的进一步激发,还会对社会稳定与和谐造成不利影响。“创业是就业之源,具有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 在拓宽扩大就业渠道方面,重点是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强化大企业社会责任。“我国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只有2. 5 个”[21],与发达国家和一般的发展中国家相去甚远,而创业恰恰可以弥补我国就业工作的薄弱点,拓宽我国的就业空间和就业容量,推动充分就业; 通过扶持中小微企业、强化大企业社会责任,巩固和扩大就业,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完善制度”就是依托完善和与时俱进的民生工作体制机制,以改革促民生,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22]。“完善制度”的意蕴在于依托制度建设实现民生工作的规范化、整体化,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养老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统筹救助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克服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制度性民生痼疾,解决民生工作地区差异大和制度碎片化的问题,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民生制度体系。

  “引导舆论”就是要把握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勤劳致富的理念,激发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释放人民群众的潜力和活力。习近平强调政府在民生工作中的主要作用是保基本,而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力量仍是人民群众自身的智慧和劳动。民生工作的“保基本”不能变成政府“包打天下”,不能在错误舆论的误导下盲目满足过高的民生诉求, 导致拖累国家长期发展的“福利病”,因此必须发挥舆论在塑造社会方面的优势,在社会中形成“勤劳致富”“智慧致富”的舆论环境。

  四、习近平对民生工作关联性的认识

  在系统方法论视阈下,对民生工作的认识不能脱离其关联性、结构性,只有科学认识民生与经济发展、民主法治的关系,才能实现民生与经济、法治的有机结合。

  1. 民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高点

  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是由“总体小康”迈向“全面小康”的重要门槛。当前我国的贫富差距、城乡与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过大,基尼系数多年在0. 45 以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住房保障等领域仍有一些难以解决的痼疾,不越过这些门槛,就无法建成“全面小康”。

  习近平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认识民生工作,强调“没有全民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23]。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就是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民生水平的提高是全面小康的直接体现。当前,民生领域集中了影响和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门槛,是直接体现中国共产党性质和宗旨的“人心工程”,反映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追求的已不仅是经济总量和经济增速,更在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在于将日益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转化为保障每个人共享人生出彩机会。如果没有民生作为坚实的保障,就谈不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一方面民生问题的解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高点,另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阶段性目标,只有综合体制机制、财政支持、社会动员等多方面的力量,才能为民生问题的解决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先决条件。

  2. 民生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

  民生工作与经济发展必须实现良性循环,否则,既无法实现高品质的民生,也不可能实现经济发展的健康和可持续。从国际上的教训来看,“巴西的国民收入分配极不均衡,一方面国民收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贫富差距不断扩大”[24],这两方面因素不但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更导致中低收入阶层购买能力低下,无法释放工业生产的增长空间,同时中产阶层数量过少,社会结构转换缺乏支撑。民生的落后正是巴西困于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教训是当代中国民生工作和经济发展的前车之鉴。

  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也能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和活力。在发展经济时唯GDP 至上而忽略了人及人赖以生存的环境,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视为经济发展的累赘,或为了追求“平均”而不顾及“效率”,都是割裂民生与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表现。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时指出: “要全面把握发展和民生相互牵动、互为条件的关系,通过持续发展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通过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更多有效需求。”一方面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没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增长速度和社会财富总量,改善民生就只能是空中楼阁、画饼充饥。另一方面只有更加公平地分好蛋糕,才能避免财富分配不公造成的矛盾,才能使蛋糕越做越大、越做越好。解决民生问题,能够降低人民群众在就业、创业、消费、教育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从而释放人民群众在创新、创造和消费上的潜力与积极性,使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不竭的内生动力。

  3. 依靠法治保障民生

  保障和改善民生离不开法治,法治建设的缺陷是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关乎民生的领域频发事故的重要因素。有学者指出,目前我国民生法治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生立法不充分,二是立法层级不高、约束力不强,三是法律法规的配套不足,可操作性差[25]。如果不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民生问题,就无法走出当前的民生困境。

  “民生的实践品格及权利属性是民生法治化的逻辑基础,法治是解决民生问题、维护民生权利以及发展民生事业的有效手段。”[26] 脱离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无所谓公平正义,民生就失去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通过强化社会组织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并通过“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7]。加强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数量更多、水准更高、质量更优、更加公平、配置合理的公共服务,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民生事务、发展民生事业、调解民生矛盾、解决民生问题、满足民生诉求的能力。

  总之,习近平民生思想是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瓶颈期和风险期,面对复杂的国内外新形势的大背景,在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运行进行综合研判中形成的。习近平民生思想以问题意识为先导,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政治立场,在理论上更加注重方法论的指导作用,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明晰,遵循科学的方法论,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事关全局的突出地位,综合各个领域的实际问题与具体矛盾,系统分析和部署,并将改革和制度建设作为民生发展的动力,在民生理论和民生工作上都有突破性的创新和发展,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新天地。

  本文系201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对口支援与西藏地区民生建设研究”( 14XKS017) 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问题是时代声音人心是最大政治》,《人民日报》( 海外版) 2015 年1 月1 日。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2 年,第158 页。

  [3]李培林等: 《当代中国民生》,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年,第10 页。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邓小平同志论改革开放》,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9 年,第99 页。

  [5]《毛泽东选集》第1 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1 年,第139 页。

  [6]《习近平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http: / /www. chinanews. com/gn /2013 /03-07 /4621923. shtml。

  [7]李培林等: 《当代中国民生》,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年,第299 页。

  [8]冯国权、任立亚主编: 《美丽中国梦》,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3 年,第245 页。

  [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 外文出版社,2014 年,第204 页。

  [10]《保障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人民日报》( 海外版) 2013 年5 月16 日。

  [1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 外文出版社,2014 年,第192 页。

  [12]《习近平李克强寒冬问民生》,《人民日报》( 海外版) 2013 年12 月30 日。

  [13]《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 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 年,第126 页。

  [14]《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 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 年,第118 页。

  [15]《把祖国的新疆建设得越来越美好———习近平总书记新疆考察纪实》,《人民日报》2014 年5 月4 日。

  [16]《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 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年,第214 页。

  [17]参见《人民日报》2013 年4 月26 日。

  [18]参见《人民日报》2013 年4 月26 日。

  [19]《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 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 年,第111 页。

  [20]辛鸣: 《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党政干部关注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解读》,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5 年,第188 页。

  [2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道路》课题组: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民生建设的新思想新举措》,《党的文献》2015 年第3 期。

  [22]参见《人民日报》2012 年12 月17 日。

  [23]《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 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年,第59-60 页。

  [24]马晓河: 《“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观照和中国策略》,《改革》2011 年第11 期。

  [25]参见盛清才: 《法治视野下的民生建设研究》,《前沿》2011 年第3 期。

  [26]韩喜平: 《习近平民生思想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 年第2 期。

  [27]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 年10 月29 日。

  参考文献:

  [1] 潘允康主编: 《中国民生问题中的结构性矛盾研究》,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年。

  [2] 陈洪泉: 《民生需要论》,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3 年。

  [3] 李小宁: 《民生论》,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5 年。

  [4] 李友梅、汪丹等: 《改善民生创新治理: 社会发展活力的源泉》,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年。

  [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年。

  [6] 习近平: 《知之深爱之切》,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社,2015 年。

  [7] 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北京: 人民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5 年。

  [8]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十件实事实事实办》,拉萨: 西藏人民出版社,2014 年。

  [9] 陶文昭: 《习近平治国理政的科学思维》,《理论探索》2015 年第4 期。

  [10] 郑秉文: 《“中等收入陷阱”与中国发展道路———基于国际经验教训的视角》,《中国人口科学》2011 年第1 期。

  [11] 何士青: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治向度》,《法学评论》2009 年第3 期。

  [12] 陈伯礼: 《民生法治的理论阐释与立法回应》,《法学论坛》2012 年第6 期。

  [1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上) ,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年。

  [14]《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中) ,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