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事管理
关于学部委员增选工作的几点说明
俄欧亚所办公室 来源:俄欧亚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主席团秘书长 李培林

 

按照学部章程规定,并经院党组批准,现在我院启动学部委员增选工作。学部委员增选既是我院学部建设和发展的大事,也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大事,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党组对于增选工作高度重视,院长、党组书记谢伏瞻同志任增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王京清同志和我任副组长;党组会议对增选工作方案进行了多次讨论和研究,做出周密部署。过一会儿,伏瞻院长将专门就做好学部委员增选工作作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我现在代表学部主席团就增选工作涉及的有关事项做几点说明。

一、关于基本文件。《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开展学部委员增选工作的通知》,汇集了本次增选工作遵循的5个指导文件,包括“学部章程”、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行为规范”及“保密守则”等。这是开展学部委员增选工作的基本规范,请学部委员、院属各单位认真阅读、严格遵照执行。

二、关于提名方式。增选工作第一阶段的任务是提名学部委员候选人,主要有学部委员、院属单位提名两种方式,这是增选工作的基础。采取提名制,就是不接受自荐申报。两种主要提名方式,规则不同、独立进行,不需要相互沟通和衔接,但是结果会合为一体,产生互补作用。相关规则请分别参照文件中附件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的第一章、第二章的一、二款;附件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增选工作行为规范》的一、二、三部分。院属各单位在开展民主推荐提名和学术委员会评审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我院有一部分学部委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按照学部章程规定,不再参与学部委员候选人提名和最终选举工作。目前,在职学部委员有35名,具有提名权和终选权。

三、关于院属单位提名的具体要求。要按照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手续。

第一,院属单位提名候选人,由本单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按核定名额进行民主推荐,这里包含被评定为资格的相应人员。

第二,被提名的学部委员候选人,“一般应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且在增选年1231日前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二级专家学者。”这里也包括被评定为资格的相应人员。

第三,被提名的学部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应未满65周岁。在本单位民主推荐过程中,要提供符合“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要求的65周岁以下人员名单,供大家审议比较。

第四,各单位要保证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达到本单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被推荐人需获得半数以上支持率,保证民主推荐阶段的合法性。

第五,民主推荐产生的候选人提交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时,学术委员出席人数要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在此基础上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赞同票为通过。如无事先约定投票规则,不能进行预选或重新投票(除了超出额定名额的平票问题)。不符合上述原则,不能继续履行填表等手续。

第六,民主推荐、学术委员会评审投票的选票、计票汇总均需妥善保存,以备学部委员增选工作办公室在是否提名有效的核实中或接到相关投诉时查验核实。

第七,单位提名候选人产生后,如本单位内部产生质疑、举报、投诉问题,由本单位自行核实,以决定是否提名。提交到增选办的投诉事宜,由增选办按照“投诉信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民主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如是本单位的学术委员,在学术委员会评审时必须回避。

四、关于提名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学部委员、院属单位提名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也就是525日,逾期无效。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提供真实、完备的提名材料,增选办将对提名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材料不完备者、内容不属实者,不能作为有效提名候选人。

五、关于名额问题。关于本次增选工作的名额问题将在有效提名候选人产生后,提交学部委员评审会议时做出说明。院属单位提名的名额见“实施细则”第二章:“院属单位包括院属科研单位、直属单位。各单位依据院核定的专业二级岗位数额确定本单位提名候选人的名额,核定数在6个及以下的单位可提名1人,在6个以上的单位可提名2人。”

六、关于增选材料。本通知所附提名等表格,均已电子化,可按照文件开列的网址下载,请学部委员、院属单位和被提名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述清晰准确。

七、增选工作的程序和预期的时间表:增选工作分为提名、评审、公示、评鉴和学部大会选举五个大的步骤。提名时间截止在525日,6月中旬后组织学部委员候选人评审会议,基本程序是本学部评议、各学部评议、学部主席团审议、院党组批准。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正式候选人,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同期对每一位正式候选人委托院外5名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鉴;预计8月份举行学部大会进行审议、答辩和选举。

八、关于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的增选改革。根据前几次增选工作中大家提出的意见,此次将以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为试点,对学部委员增选制度进行改革,主要的变化是:第一,学部委员候选人提名范围扩至院属各单位中马克思主义研究造诣较深的二级研究员;第二,在增选工作流程上,由马研学部的学部委员会议投票选举有效的提名候选人,达到三分之二赞成票者进入第二轮评审;第三,第二轮评审是由全国范围内遴选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知名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选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产生后,与其他学部的候选人一同公示,最后由学部委员大会选举正式的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的增选工作进度基本上与其他学部一致。

九、关于日常办公。学部主席团下设学部委员增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增选办的地址、电话、信箱都在通知中明示,负责受理提名资料,日常联络,接受和保管投诉信件,接待来访等事宜。增选工作办公室将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学部委员增选是关系我院全局和长期发展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单位精心组织,保证增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要妥善防止、应对和处理增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争议甚至炒作,保障这项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顺利进行。